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因施工需要甲方为乙方提供运输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证、互利的原则为确保双方权利和义务,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地点
1、设备名称: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2、设备规格: 砼搅拌运输车。
3、设备数量:按乙方实际需要车辆台数,以设备进场签订单确认为准。
1、施工地点:乙方安排的施工场地。
第二条:运输时间:
运输日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三条:运输费用:
1、运输费用:(以上运输费用不含税金)。
2、当月运输量不超过m3/车,超过的运输量按元/ m3另行计算。
2、甲方每辆车随车配备一名驾驶员(持证上岗),柴油应由乙方承担,其他油料,及车辆维修和保险费由甲方自己承担。
3、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结算方式:
第五条:甲方职责:
1、签订合同进入施工后,驾驶员听从指挥,按照合理要求进行运输。
2、甲方负责柴油外的辅助油料,如发现人为浪费乙方材料及其他行为,乙方有权进行处罚。
3、甲方负责日常的保养维修和故障检修。
4、由于驾驶员人为的失误造成的损失或伤亡由甲方自负。
5、甲方运输车辆,允许每月修理保养时间为120小时(5天),超出的时间按比例从当月运输费用中扣除(没有生产任务出车时,必须告知调度)。
6、严格遵守乙方制定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操作规程。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
1、因违章指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对甲方人员、设备车辆安全负责,保证驾驶人员足够的休息时间,如有事故发生,不是甲方所造成,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运输车辆须维修时,乙方应提供方便。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及时保障柴油国标质量的供应,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并承担交通罚款费用。
6、乙方应负责施工道路符合车辆的行驶要求。
7、甲方的车辆运输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尽快组织、协调施工,将罐体内混凝土卸完,如因车辆达到现场后,未及时卸料,导致混凝土在罐体内凝固或混凝土报废,造成的损失(清罐费用、混凝土费及车辆闲置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妥善免费提供车辆清洗场地及设施。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
1、合同签订后,双方均有权利督促对方履行职责。
2、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或不符合乙方要求的车辆,乙方有权让甲方调换车辆。
3、甲方也可因危及车辆和人身安全的,可提出退场。
4、甲方有权拒绝违章作业以及危及车辆行驶安全的作业。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退场结算完运输费用自动失效。
2、本合同对方均有约束力,应共同遵守。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向仲裁机关及人民法院提请判决。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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