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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商品采购合同书

2024-03-02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爱安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基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

  1.本基本合同规定了甲乙双方之间采购交易的基本事项,适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所有个别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的约定。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之间产生矛盾时,除非甲乙之间明确表示个别合同优先适用外,本基本合同优先适用。

  2. 个别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订单》。

  第二条 个别合同的内容

  甲乙双方应在个别合同中注明订货日期、标的物的名称、物料代码、规格型号、品番、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到货检查及其他交货条件、采购内码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方式等。依据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可以事先对个别合同的部分内容另行规定。

  第三条 个别合同的成立与变更

  1. 甲方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乙方对此予以承诺后该合同成立。乙方不得接受任何非书面形式的订单。个别合同有规定的,个别合同优先适用。

  2. 乙方应于收到《采购订单》后____个工作日内签名回传,否则订单失效。

  3.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需经甲方有权人签名或加盖章后方为有效,乙方回传的《采购订单》需经有权人签名或加盖章后方为有效。授权委托书及章样另以附件的形式进行确认,发生变更时应事先提交书面通知。

  4.甲方或乙方认为需要变更个别合同的,应立即通知对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因一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5. 《采购订单》中任何项目发生变更时,变更一方需提交书面变更申请,注明变更原因,经甲乙双方授权人书面确认后方为有效。

  6. 以上条款同样适用于除《采购订单》之外的其它个别合同。

  第四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样品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变更,甲方负责知会乙方更新有关图纸等,乙方应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因此引起的交期延迟,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国家环保法律规定及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特殊产品必须有国家特殊规定的质量认证书,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书和质量检验报告等其他有关所供货物的文件。

  3.乙方应于首次报价或操作人员、物料、机器和作业方法(以下简称4M)变更时无偿多送_____备品。以备甲方质量检查部门检查来料时做实验。个别合同有规定的,个别合同优先适用。

  4. 品质检查标准按国际通用的AQL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具体适用哪一款,由双方品质部门进行协商确定。

  5.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品质保证期限(产品保修期限)为最少_____个月。个别合同有规定的,个别合同优先适用。

  第五条 品质保证

  1. 乙方应保证4M符合甲方要求,如有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甲方确认。

  2. 乙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 乙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甲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 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甲方有权中止乙方供货。

  第六条 运输与包装

  1. 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

  3.对因运输与包装不当产生的货物灭失与损毁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交货

  1. 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个别合同所确定的标的物的交货期。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或延期交货的,应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2. 交货地点:甲方注册地之工厂仓库。个别合同另行约定交货地点的,另行约定优先。

  3. 乙方应依据个别合同,添附甲方指定的单据后交付标的物。

  4.甲方在接受乙方交货的同时应向乙方开具收货证明,作为乙方完成交付的证明。标的物完成交付时起,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标的物完成交付前,除甲方责任引起外,由乙方承担风险。

  第八条 验收

  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单》或甲方要求的其他单据。甲方收货人员确认数量及要求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名盖“收货章”确认。

  2. 《送货单》上必须注明甲方的物料代码、物料名称、采购内码、数量等事项。

  3. 甲方来料检查部门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样品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4.甲方对乙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即使检验合格入库,但在甲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或者因标的物缺陷引起人身损害的,乙方仍应承担质量担保责任,并及时配合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甲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第九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甲乙双方应综合考虑每个标的物的规格、数量、交货期、货款的`支付方式、质量、材料价格、劳务费、运费、市场动态及适当的管理经费以及利润等,协商决定交货价格。

  2. 初次报价及变更价格时,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单。

  3. 乙方应于送货次月之日前将《对账单》书面递交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按照甲乙方双方确认的付款时间付款。

  4. 因乙方原因,超过对账期未提交付款必需单据的,货款支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下个付款期。

  5. 付款条件、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见个别合同。

  第十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开具《品质通知书》给乙方。乙方应在___个工作日内回复对策报告给甲方。

  2. 乙方产品存在品质问题,甲方因生产要求不能退货,要求乙方来甲方选别或返工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邮件之时起,__小时内到甲方处理。

  第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1. 甲方与乙方共同保证各自企业符合以下条件:

  1.1. 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2. 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双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4. 双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1.5. 双方发生任何可能导致交货不能或付款不能的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 乙方确保本合同项下出售给甲方的货品来源合法,且不会对他人的任何专利、商标或版权等其它一切权利构成侵犯。

  3. 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的发票真实有效。

  4. 乙方确保所接受的业务在企业营业范围内。

  5. 乙方保证不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工作人员指定的其他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好处。

  第十二条 保守机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交货或有证据表明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品质通知书》后逾期未回复,每延迟一天,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一扣款。若一个月内回复对策存在敷衍、不切实际的情况超过两次,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二扣款。根据乙方回复改善对策,甲方有权不定期去乙方工厂查核,甲方若发现乙方未按对策执行,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五扣款。当月内同样的品质问题不能重复发生,若同样问题点有超过两次(含两次),每超过一次,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二扣除款。

  备注:本项扣款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00元。

  3.乙方存在品质问题,甲方因生产需要不能退货,要求乙方来甲方来选别或重工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到甲方处理。逾期未到,每逾一天甲方按乙方的当月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扣款。经过双方同意。如果乙方不能派人来甲方选别时,由甲方安排人员代为选别,乙方应承担每人每小时伍拾元人民币选别费用。

  4.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5.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百分之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8.违反第十一条有关规定,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支出的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公证费,以及对方可能被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判处先行赔付的赔偿款等。

  9.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三款及第五款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任何款项、单方面终止合同,移交政府机关及司法机关处理。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范围同第十三条第八款。乙方另需按甲方应付款余额的20%支付违约金。

  10. 其它:。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甲方或乙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对方无须经催促等手续,可以立即解除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

  2.1. 违反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经过对方书面催告更正后,在规定期限依然未更正的;

  2.2. 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甲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2.3. 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等处分时;

  2.4. 受到第三人提出的查封、强制执行或拍卖的申请时;

  2.5. 自己或受到他人提出的破产、整顿、清算、重组的手续时;

  2.6. 决定解散、合并、分割、减资、转让营业的全部或重要的部分等时;

  2.7. 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履约能力的事项时。

  3. 如甲方在一年内无需求业务,则此协议自动解除。

  4. 协议一旦解除,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甲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

  5. 协议一旦解除,甲乙双方应偿还一切债务。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3.一方出现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公司帐号、经营范围、分立或合并、减少注册资本、营业资格被停止等涉及履行合同的重要事项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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