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建为关键,以服务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社会服务的载体、社会管理的依托、社会稳定的基础,使社区在基层民主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方面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方面发挥桥梁作用,在创造安居乐业美好环境方面发挥促进作用。
二、创建目标
通过努力,使社区基本形成坚强有力、运转协调的组织体系;管理民主、居民自治的运转机制;广泛参与、项目齐全的服务功能;安全稳定、治安良好的社会秩序;清洁卫生、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诚信互助、团结友爱的人际关系,为构建和谐望城奠定基础。
三、创建方法
各个社区要从以下十个方面抓好创建工作,包括创建理念、办公设施、班子团结、居民自治、民间组织、社区服务、实事工程、主题活动、文明祥和、管理良好等十个方面。
四、评选办法
创建工作采取“星级评定”的办法,即将和谐社区各项指标分成创建理念、办公设施、班子团结、居民自治、民间组织、社区服务、实事工程、主题活动、文明祥和、管理良好十个方面,按照十分制考核,每个方面达到9分以上获得“一星”,十个方面都在9分以上的为“十星级和谐社区”,获得“七星”以上为“达标社区”。“十星社区”每年评选一次,由社区自荐、乡镇审查,县和谐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被评为“十星级和谐社区”的,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是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件大事,必须坚持上下联动,各方配合,抓好落实。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其主要职责是抓好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社区要立足实际,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制定出本社区居委会创建活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和创建工作的落实。
(二)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各乡镇和社区要按照“十星级和谐社区”的标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明确且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工作目标,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各方配合,注重实效。各个社区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辖区单位的支持,与各方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定期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底以书面形式报送镇社会事务办,镇社会事务办要及时总结经验,及时上报信息至县民政局及县和谐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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