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担保方)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及期限
1、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利息约定及付息方式
1、乙方按照借款全额每月5%向甲方支付利息。
2、付息方式为:
三、担保方式及期限
1、丙方以保证方式为乙方的该笔借款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到期的次日起两年。
2、乙方用自有的下列两辆重型罐式货车以质押的方式为该笔借款承担质押担保责任,于收款当日将车辆及手续交付给甲方占有:
(1)宁 号 牌,车架号: ,发动机号: ;
(2)宁 号 牌,车架号: ,发动机号: 。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按约将借款全部交付给乙方。
2、乙方保证享有其提供质押的车辆的完全所有权,并有权处分该车辆。
3、乙方保证其提供质押的车辆不存在对第三人进行担保、抵押等,否则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还本付息。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迟延归还本金或利息,乙方同意甲方任意处置本协议项下质押的全部车辆,所得处置款项首先冲抵利息,超出部分冲抵本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2、乙方违约的,丙方对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甲方为追索借款产生的所有费用提供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
3、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利息,应当按照同期同类 市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复息。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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