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关于交通安全建议书

关于交通安全建议书

2024-04-2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1.与学校有合作或认可长期运送学生车辆,须具备相应资质。

  2.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普遍存在的社会有关车辆周末接送学生的现象,县市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向公安、交通等政府有关部门发出建议书,督请其查验是否达到安全标准和资质。

  3.凡发现城乡各类车辆 定期定时有偿接送本校学生应及时向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发出查验资质建议函。

  4.学生通行密度量较大路段及横穿路口学校要向政府有关管理单位发出加强安全管理建议函,主要内容要包含标识设置、减速装置、上下学时段有专人值守。

  5.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无安全保障的社会交通公益活动。

  6.加强学生道路安全教育,有条件学校应向学生及家长发出安全出行建议书。

  7.同学们出行时,一定要乘坐有营运资格的公交车和出租车等,不能乘坐没有营运资格的“黑车”。

  8.等候公交车时,一定要在指定位置候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9.乘车时,切不可把头和手伸出车窗外,避免会车时被车辆或被路边的树枝、广告牌等擦伤、撞伤。

  10.同学们出行时,不能乘坐人货混装的车辆。

  11.不能携带鞭炮、汽油、硫酸等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乘车并远离这些危险物品。

  12.同学们出行时千万不要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人货混装的车辆,搭乘超载的机动车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