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责任重大。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行动。根据各级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防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当前的校园暴力伤害事件的频繁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及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保卫科负责门卫及校园安全巡视人员的安排和到岗情况检查。
2、维护校内治安秩序,保护学校师生的安全,保证正常教学。
3、保护学校和师生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4、加强校园安全(防火、防盗、学生纠纷)巡查,预防各类治安事故发生;夜间巡视值班包干负责,不间断巡视责任区域,保证责任区域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积极想办法制止事故发生,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如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被盗等安全事件由值班人员负责相关责任。
5、保证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防止外来骚扰。
6、及时调解、处理区域内发生的小型治安事件和纠纷。重大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处理,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部门调查案件。
7、对学生违纪或不文明行为,有责任纠正和教育,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处理。绝不允许殴打学生,不允许对违纪学生进行罚款。
8、外来人员到校做好登记,上课期间家长不能进校找学生;闲杂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9、对外来人员扰乱学校正常秩序,有权采取一定措施制止,送公安机关处理。
10、负责学校安全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同时提出整改方案。
11、加强消防检查,及时添置和更新消防设施,消灭火灾隐患;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消防应急指示灯和消防标识齐全;有防火安全制度,有灭火措施;严禁住校学生使用蜡烛照明学习。
12、分管领导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处理,因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损失或财产损失由分管领导负责。
13、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部门负责人各一份。
校长签字: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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