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合法的审批资料准备
1、未竣工房地产项目销售
未竣工房地产项目进入市场销售需要符合预售条件。商品房预售条件及预售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一般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5)属于房屋开发项目的,已投入资金占项目总投资达到25%的证明。
2、竣工房地产项目销售
办理竣工房地产项目销售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6)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选择房地产销售形式
1、自行销售。公司对项目自行销售一般包括:
(1)确定销售人员数量:首先根据项目销售量、销售目标、广告投放等因素决定人数,然后根据销售动态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确定销售人员素质:招聘销售人员要求具有:
①良好的个人形象。
②基本的专业素质和沟通能力。
③确定培训内容。
④确定培训方式。
2、委托销售代理。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必须具有承担该业务的合法资格,并与公司签署正式委托销售合同。
(1)代理公司及其职员的业务素质。
①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外代表公司利益,保守公司秘密。②代理公司可投入市场营销工作的资源。包括人员、经验、销售网络。
③代理公司过往业绩。主要看其代理其他项目的成功率和每一个项目的'平均销售周期。
(2)签定销售代理合同:
①写明代理权的时间:由公司确定项目销售周期,销售代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销售。
②代理保证金:代理公司在接受销售委托时应交纳预计代理费5%的保证金,如果在销售过程中发生有损公司利益的情况,或没有按照公司计划完成销售任务,则扣留保证金。
③代理费比例。根据不同销售任务、委托内容按照总收入的1%—2%支付。
④代理费支付。销售任务达到30%时,按照回款数支付代理费的50%;销售任务完成50%时,按照回款数支付代理费的70%;销售任务达到80%时,按照回款数支付代理费的85%;余款销售任务完成是一次付清。
三、销售现场准备
1、售楼处。
2、看楼通道。
3、样板房。
4、施工环境。
5、模型。
6、广告牌等。
四、制定销售价格。
五、制定、印刷楼书、单张等楼盘宣传资料。
六、制定房屋销售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