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展览的陈列设计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根据双方沟通的陈列思路,于 年 月 日前提出陈列设计方案并交甲方审查,甲方认为合理的,应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在陈列设计方案上签字确认。甲方可以对陈列设计提出意见,乙方应及时按甲方提出的意见对陈列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陈列设计应及时回应,如甲方在收到陈列设计方案后 日内未作出回应的,乙方可视同甲方接受该设计方案,并开始后续工作。
2.前期的布展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根据双方认可的陈列设计方案,进行馆内陈列调整和布展施工,甲方可以对乙方布展施工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并就其中问题提出意见。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前期布展工作,等待展品到馆后,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展品摆放。陈列设计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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