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木材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双方通过充分商议,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生产经营木材的数量材种和地点
甲方供给乙方生产经营木材数量约928m3,材种为杉原木;木材所在地点为纳相分场15林班9 12 17小班(以采伐设计勾图范围为准)。
二经营方式价格和付款办法
(一)经营方式:采纳由甲方供给符合砍伐的活立木,并配给相应的木材经营指标(900―930m3),由乙方按规定自行负责生产(即伐木去皮拉山制材集材保管等)和销售(即运输交费上税主办外销手续等)全过程及一切生产销售费用的经营办法;两金一费乙方交给甲方,由甲方代缴。
(二)价格:根据采伐设计量约928m3,不检量,在林地以活立木作死包价叁拾万元。(¥300000元)(不包含两金一费)
(三)付款办法:一次性付清木材款。即在双方签订经营合同五日内,乙方付清木材款30万元及(两金一费)给甲方。
三生产经营期限
木材生产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超期经营的,甲方不再供给木材经营指标。
四甲方责任
(一)按时完成采伐林木的采伐设计办理采伐证指定采伐范围伐区检查工作,如不完成该项工作造成乙方无法生产和不完成经营任务的,由甲方负责。
(二)监督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生产施工及销售指标的正确使用。
五乙方责任
(一)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木材生产和销售任务。
(二)负责木材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即伐木去皮拉山制材集材保管运输交费上税主办外销手续等)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严格按照采伐证的.规定和按林业采伐的标准进行生产,采伐木材禁止用斧头,只能用手锯和油锯,制材只能用手锯。伐根高度为上坡面与地面齐平,违反本规定,造成伐区验收不合格的,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四)要严格地进行木材制材和集材,制材要科学合理,集材拉山时要彻底干净,不得遗弃。
(五)自行管好木材,生产经营期间,乙方要有专人在伐区守护木材。并坚持勤产快销原则,不能只产不销,积压木材。
(六)生产经营期间,乙方要注重搞好防火安全,抓好生产安全,严格守法经营,按政策交纳各种税费。如违反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政治经济法律及人生安全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负责处理好与当地农户的关系,自行解决好木材运输过道等事宜,若发生木材被盗群众阻挠生产哄抢木材等案件,均由乙方自行报案处理,所涉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本方责任完成工作,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和按时完成经营的,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二)乙方违反林业采伐规定进行生产或者不按甲方指定范围采伐,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其经营资格,并以违约论处。
(三)经营期间,乙方如偷税漏税违法经营影响甲方声誉或伤害甲方利益的,除赔偿甲方损失外,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营资格,并以违约论处。
(四)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必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处违约金壹拾万元(人民币)。
七本生产经营合同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让,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解决或补充。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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