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和科技局领导:
我叫,女,壮族,大专文化,现年32岁,在“秘书工作”学校小学部任教。我于1994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秘书工作”小学、“秘书工作”小学和“秘书工作”学校任教,xx年参加“秘书工作”某地教师公开招考正式录用。因考虑到工作、生活、家庭等原因:
一是我多年在最基层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教学质量一直排在同级同类学校的前列,平时善于专研教学理论和总结经验,我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完全达到某地城小学的要求;
二是xx年4月我的“秘书工作”从“秘书工作”的一个地方人民政府调到某地“秘书工作”局工作后,小孩和家人一直住在某地城,对于我照顾家庭非常不便,同时每天上班往返于某地城与的一个地方村之间,严重影响到我的工作和生活;
三是我的小孩还小,现在某地幼儿园上学,而且体弱多病,爱人因工作忙没有时间带理,小孩极需要我的关爱和照顾。为此,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和特殊情况,我恳求某地教育和科技局领导给予讨论研究调我到某地城小学工作为盼。
以上请示,祈盼批准。
请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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