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互不侵犯对方利益的原则,鉴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根据甲方工程所需,乙方向甲方提供水泥,所供水泥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国家有关标准和业主下发的相关材料文件的要求。
二、水泥运到价为:
狮头42.5普硅水泥人民币 元/吨
狮头32.5普硅水泥人民币 元/吨
娄烦32.5矿渣水泥人民币 元/吨
(包括卸车),并提供发票,运输由乙方负责。
三、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四、材料验收:水泥进场后由甲方质检部门进行抽检,材质符合规范要求、规格合格方使用,否则乙方应自觉将不合格材料运离施工现场,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计量方式:水泥进场后要通过甲方清点计算。
六、供货期限从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8月15日,数量以实际运到为准。
七、付款方式:水泥进场后使用到构件上,根据业主本月计量款到位情况进行支付。
八、违约责任:在水泥使用过程中,乙方无故停止供货影响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安全问题:乙方在供货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如交通事故、失窃等。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促裁。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以前签定的合同作废),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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