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开展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涉及中型水库移民搬迁点1个,累计核定到我县的后期扶持人口指标为362人,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发放已按年度核减人口后的移民人口兑付直补资金,上半年兑付301人9.03万元,下半年兑付299人8.97万元,累计兑付人口直补资金1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资金直补增加移民人均支配收入,助力贫困移民脱贫。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直补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实施。由县发改局拨入白河镇政府,再由白河镇通过农村信用社兑付到各移民卡中,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程序开展。不存在弄虚作假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问题的;不存在其他资金管理问题的。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是全县水库移民核定人口,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整体支出情况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1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xx〕11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3.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制定原则
a.相关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与绩效目标有直接联系,正确反映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
b.重要性原则。对绩效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筛选,选择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c.系统性原则。将定量指标与定价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d.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e.经济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设计通俗易懂、简便易行,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在合理的成本基础上取得绩效目标数据。
(2)评价指标表
结合项目的特点,设计了三级指标体系框架,其中包括产出、效益和满意度指标3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分别提炼了9个二级指标和12个三级指标。同时我们对每个指标进行了清楚的解释,制定了详细的评分标准(具体指标表详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确定评价对象,并填写绩效自评表。
2.分析评价
根据制定的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综合打分评价,并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屏边县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已按要求兑付完毕,兑付过程中对资金加强监管,完成绩效目标。自评分为95分,评价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通过资金直补增加移民人均支配收入,助力贫困移民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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