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女方: 1989年x月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住址:
男方:,1991年xx月1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子女抚养
1、双方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女子取名 ,
离婚后儿子抚养权归男方但实际抚养人为女方,女方抚养期间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元,在每月 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对孩子的教育培养方向由女方主导,男方可以提出合理建议。
3、儿子的重大医疗方面的合理支出由男方负责。
4、协议约定儿子的抚养权归男方,但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当男方另行结婚或与其她女子同居时则儿子的抚养权应变更为女方,男方应当积极配合。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 楼房一套,房产证号 ,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男方给予女方经济补偿人民币25万元,按揭部分由男方负责,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付清。
2、机动车辆: 年 月 日购有小汽车一辆车牌号码 ,离婚后归男方所有,取得的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 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内付清。
四、共同债权债务:
男女双方保证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的债权债务,如有隐瞒行为则应对另一方做出相应的赔偿。
五、其他约定条款: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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