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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S行驶记录仪采购合同格式

2020-09-24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甲方(总包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丙方(建设单位):

  甲方承建的 项目工程,因工程需要,甲方向乙方采购外墙砖材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三方权利及义务,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约定如下:

  1、甲方向乙方采购总值约为人民币 的全新外墙砖一批,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下表。

  1.1乙方确保所供产品质量及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的产品标准;

  1.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招投标及本合同约定向甲丙方提供封存的产品样板;

  1.3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由乙方自理。

  2、交货方式: 由乙方将采购的货物运到丙方项目甲方指定地点,按甲方要求分批供货,交付给甲方验收(品种、数量、质量),甲方对所订购货物总量准确性负责,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超过3%的幅度时,甲乙双方进行协商。乙方负责卸车且摆放整齐费用由乙方负担。

  3.1 交货地点: 项目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保证货物摆放点足够摆放该批货物,并做好货物摆放前的必要准备以降低货物的破损;

  3.2 交货日期: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送货并明确材料进场的日期,自乙方收到甲方货物需求总量及首批货物进场数量之日起25天(日历天)内,乙方交付首批货物给甲方,其余批次货物按甲方要求时间交付。

  3.3 运输费及风险:由乙方承担装运输费、税金等将材料运送到工地的一切费用。货物的所有权及一切风险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且甲方签收后转移至甲方。

  4、质量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外墙砖材料必须为约定的产品生产厂家生产的优等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及国家现行规范GB/T4100.1-1999的优等品检测标准;放射性核素限量复合GB6566-20xx中A类的要求及按双方确认的样品验收,符合GB/T4100-20xx陶瓷砖国家标准及国家卫生部相关的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要求乙方在提供外墙砖材料的同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按上述要求检测的检查报告。

  5、验收方法:

  乙方将货送到现场当天内(即当日上班时间内,午休时间除外),由甲方负责对到货进行验收,到货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当即向乙方出具验收凭据。若对货物质量异议,甲方应按实际到货数量签收并保管好货物,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与乙方共同从货物中抽样送 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按规定补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乙方不能按要求时间补货的,甲方可选择向第三人另行采购,乙方向甲、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6、货款结算办法及合同付款方式:

  7、保修责任

  本产品免费保修二年,自最后一批材料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提供产品给甲方进行维修,甲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到场维修,维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如甲方不按时到场维修,丙方或其他实际使用人可委托他人维修,造成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保修期满一年乙、丙双方结算无误后,丙方将剩余质保金一次性付清给乙方(不计利息)。在保修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支付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丙方代扣给甲方。

  8、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1丙方在收到甲方递交乙方的付款申请书后按规定日期向乙方支付货款。

  8.1.2 丙方代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材料款,丙方有权在甲方的下一笔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工程款。

  8.1.3 乙方提交的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按规定所供材料全部到货并验收通过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经丙方核实后,七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不计付利息)。

  8.1.4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一年,并经验收产品质量符合约定后进行结算,乙丙方多退少补质保金(不计付利息)。

  8.1.5除本条前款约定付款义务外,丙方不承担其他任何义务和责任。

  8.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2.1 甲方负责对乙方送达工地的材料进行验收,对材料质量负责。进场材料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8.2.2 产品到货并验收合格后,甲方负责按规定的时间向丙方提交乙方的请款申请单。

  8.2.3 甲方在丙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前向丙方提交与请款金额一致的工程税票,在提请支付货款前同步提交含质保金金额在内的全额的工程税票给丙方。

  8.2.4甲方向丙方提供的工程发票必须是有效的正式发票。若经丙方或相关主管部门发现甲方提交的发票为无效发票或假发票的,视为甲方同意丙方延迟支付当次工程款,直至甲方向丙方重新提交有效的正式发票后七个工作日止,同时甲方向丙方支付与发票面额等额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8.2.5甲方必须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15天通知乙方送货。

  8.2.6甲方与乙方共同就产品质量、违约等向丙方负责,并承担违约责任。

  8.3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3.1乙方应按质按量按期将本合同所订购的材料交付甲方。

  8.3.2合同签定生效后,乙方应及时跟进现场的施工进度,做好备货及供货准备。

  8.3.3乙方在向甲方提请支付货款的同时向甲方提交与请款金额一致的销售税票,在提请支付货款前同步提交含质保金金额在内的全额的销售税票给甲方。

  9、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产品价格不因市场变化而作任何调整。

  10、违约条款

  10.1 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环保指标超出国家规定或不按期送货等违约行为严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的,丙方或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丙方或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必须赔偿丙方及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向甲方及丙方支付总货款20%的违约金。

  10.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误交货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10.3如甲方原因导致丙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总额的 5‰作为延期违约金;若延期超过10天,乙方可直接向丙方提请付款,乙方须向丙方提交经甲方代表签认的材料到货验收单及请款申请单。

  10.4如丙方原因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总额的5‰作为延期违约金。

  10.5 甲、乙、丙任何一方除10.1条款外如要求变更或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提出充分的书面理由,并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违约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超过部分违约方须继续赔偿。 10.6若甲方未按8.2.5条约定提前通知送货,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11、甲、乙、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2、三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四级以上地震、八级以上的风、暴雨、暴雪、冰雹等对工程造成严重损害的自然灾害(以上均须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或认定书为准)。

  13、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4、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甲方货物签收有效人: 、联系电话: 。

  16、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7、本合同共一式九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三份。

  甲 方: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户 名:

  帐 号:

  丙 方: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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