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需发运煤炭一事由乙方全权负责采购,发运业务特达成以下条款:
一、待办事项:煤炭中转,铁路运输。
二、发站:( )。到站:( )。
三、 /t(包括站台费、装卸费、代理服务杂费等)
四、铁路运费:乙方以铁路大票与甲方结算。
五、付款方式:甲方提前分批次付给乙方。
六、暂定每月发运量:吨(以铁路运力为准)。
七、质量要求:全水≤10,内水≤3,灰分≤11,全硫≤1.0,挥发份≥25,低位发热量≥6400大卡。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定金:元,待乙方铁路计划下达后将铁路运费,代理服务费每次不低于吨的全款全额提前支付给乙方,每月底结算一次。
九、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派人监督乙方供煤、发运、装车、检查质量。
2及时给乙方支付货款。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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