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觉遵守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制度及村规民约,时刻注意安全防火;
二、积极参加镇、村(屯)组织的各项消防安全活动,自觉履行防灭火义务;
三、对本宅的消防安全负责并协助左邻右舍共同做好防火工作,并积极纠正和制止发现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四、不在镇、村(屯)棚户区、场院、柴草堆垛附近等地方吸烟、弄火或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野外放火烧荒。动火沤粪时要有人看守;
五、养成人走火灭,断电的良好用火、用电习惯,对火炉、火坑(墙)、烟道要定期检修。使用火炉、电熨斗、电烙铁、电褥子时不能离人。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六、五级以上大风天不在室外吸烟,不动用明火,执行禁火规定;
七、柴草垛堆放要出村(屯),日常使用的柴草要定量存放(每户不得超过5日使用量)并远离住宅堆放;
八、不乱接乱装电线和电气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子;
九、不得自行拆修液化石油气、煤气管道及炉具设备。不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和带火的炉灰;
十、不在宅院、煤棚、走廊内存放汽油、柴油、煤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品;
十一、不在消防通道上堆放物品、搭设棚厦,不占用防火间距; 十二、发现火警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同时报告村委会,科学组织现场村民进行扑救;
十三、自觉服从村委会防火安全管理和检查,认真整改火灾隐患。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十四、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或发生火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五、此责任书自签订日起生效。
村长签名: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村民签名: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 说明:此责任书一式两份,村民、村委会各执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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