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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年度工作总结

2022-06-12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今年以来,**县扶贫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扶贫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党的“xx大”为指针,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承接产业转移,加快赶超发展”的工作主线,坚持以实施村级扶贫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为中心,以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创造性开展工作,促进和保证了扶贫开发重点乡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将20xx年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xx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扶贫开发“”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全国、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以连片特困地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及224个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贯彻落实中央、国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抓手,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会议精神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文件。20xx年底,中央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5号),自治区随即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桂发[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等。我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更加科学精准有效”的扶贫八字要求,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明确下一阶段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认真按要求,研究分解全市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规模。根据自治区的文件精神,自治区将622336贫困人口和421个贫困村分配到南宁市。我市结合实际,召开南宁市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规模分布讨论会,按要求将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规模分解到县(区),再由各县(区)逐级分解到乡(镇)、村,并要求各级不能随意扩大规模,分解工作要依法依规,要事实就是,杜绝平均主义。并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和培训,做好人员培训工作。

  (二)加大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0xx年,我市继续加大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年计划投入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扶贫资金1亿元以上,修建屯级硬化路200公里,砂石路280公里。

  1.实施好20xx年自治区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xx年自治区下达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390万,目前,各县区正在对此批资金进行项目规划。

  2.实施好20xx年南宁市本级财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670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5282万元,县区财政配套388万元),修建贫困村屯级硬化路160条189公里。目前,项目计划已经下达,市财政已下拨财政资金至各县区,各县区正有序的开展组织实施开工建设。

  3.组织开展好市内发达城区、开发区对口帮扶“三县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帮扶资金1760万元,帮扶修建贫困村通屯道路60公里及相关基础设施设备。目前,“三县一区”与帮扶城区协商对接,共同研讨帮扶项目计划和方案。

  (三)抓好产业化扶贫工作,加快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20xx年,进一步加大产业化扶贫项目投入力度,全年计划投入产业化扶贫资金1亿元以上。

  1.实施好广西“十百千”产业化扶贫工程项目。已争取到广西“十百千”产业化扶贫工程专项资金1240万元,继续推进马山县百香果种植项目、隆安县栀子种植项目、上林县桑菇配套发展项目和邕宁区园林花卉种植项目。

  2.抓好自治区旅游扶贫合作试点项目。我市已争取到自治区专项旅游扶贫资金200万元,用于上林县大丰镇东春村下水源旅游扶贫建设工作。

  3.监督好20xx年自治区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化扶贫项目。重点侧重于“”时期前三年投入产业开发项目未达35万元的贫困村。

  4.规划好南宁市本级财政产业化扶贫项目。20xx年,市本级财政继续安排4000万元用于发展扶贫产业。目前,正在研究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及组织实施方案。

  5.组织开展好市内发达城区、开发区对口帮扶“三县一区”贫困村产业化扶贫项目。落实帮扶资金1760万元,目前,“三县一区”与帮扶城区协商对接,共同研讨帮扶项目计划和方案。

  (四)积极发挥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辐射作用,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注入持久动力

  目前争取到中央、自治区第一批扶贫贴息贷款项目贷款总额为18200万元,引导贴息额546万元。引导10家以上扶贫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带动发展扶贫产业,目前各个龙头企业项目实施计划正在申报会审中。

  (五)社会扶贫取得新进展

  一是区直、中直驻桂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取得好成绩,帮扶资金总投入667.43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项目、教育投入、文化活动等。二是市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稳步推进。共投入贫困村资金4324.6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项目、教育投入等。三是区内对口帮扶工作取得新突破。两县帮扶示范村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00万元。四是村企共建有新进展。我市参加村企共建新农村建设的企业总共有32个,投入帮扶资金224万元,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

  (六)认真组织开展“美丽南宁·清洁乡村”、道路绿化植物养护工作

  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全市224个贫困村的第一书记、新农村指导员是贫困村“美丽南宁·清洁乡村”活动的责任人,将该活动与年度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同布置、同落实、同督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道路绿化夏季管护的要求,办领导牵头,组织全办干部职工每个月集中开展管护活动3次以上,每周开展日常巡3次以上。上半年共投入植树、管护施肥、浇灌等费用共计34300元。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工作任务繁重,建档立卡工作推进缓慢。

  (二)基层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识别标准、分解步骤等内容理解存在偏差。

  (三)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后,项目规划、实施和精准帮扶工作滞后。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会议精神,制定配套落实文件

  自治区出台了涉及扶贫对象识别、生态移民、金融扶贫、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教育精准扶贫等系列配套文件,我办加强向市委政府的汇报,做好参谋助手,同时与市相关部门沟通,研究制定我市的配套落实文件。深入调研,广泛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6月23—28日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田文东带领市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等有关部门相关领导共10人前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贵州省贵阳市开展关于创新金融扶贫方式、推进扶贫造血功能先进经验的考察学习。按照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领导批示,我办正和有关部门一起研究选一个县一个产业作为金融合作、金融扶贫试点,探索我市的新模式,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实现更大规模化和效益化发展,最终实现脱贫致富。

  (二)继续加大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下半年,要加大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年建设计划。

  (三)继续加快推进产业化扶贫工作,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

  按照精准扶贫有关要求,瞄准贫困户、贫困村,落实好20xx年自治区第一批、市本级和城区对口帮扶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化扶贫项目有效规划工作。

  (四)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在开展“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工作中,要努力抓好以下三个工作:一是完善扶贫对象识别和建立卡工作。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采取量化指标、定性指标与村民代表民主评议相结合等方法,按照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贫困农户精准识别

  工作,并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立全市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与全区、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联网。制定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办法,每年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情况等信息进行更新。对新出现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扶贫对象给予帮扶,对已脱贫的对象及时退出。每三年对贫困户进行调整。

  二是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完善到户定责机制,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干部,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把驻村入户扶贫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的重要渠道。落实保障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实现驻村帮扶工作长期化、制度化。结合整村推进验收,对定点扶贫单位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考核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领导班子进行问责。

  三是落实帮扶措施。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贫困村深入分析致贫原因,分贫困程度层次,村逐户分类制定帮扶计划,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逐村逐户落实帮扶措施,集中力

  量予以扶持,特别要做好零星分散贫困户的扶贫工作,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加强精准扶贫监测和绩效评估,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五)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强化监管

  把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作为监督的重点,结合财政专项资金特点,逐项建立健全具体管理办法。

  (六)进一步做好社会扶贫工作

  加强定点帮扶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督促市、县区定点帮扶单位完善帮扶计划和落实帮扶项目,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开展社会扶贫工作督查。继续完善好我市对口帮扶那坡、靖西两县项目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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