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 电话:
乙方(姓名): 电话:
甲方将位于 镇 村 组的农村自住用房建设施工主体工程承包给乙方,经村民自主协商招标,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甲方房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
二、工程内容:每户修建三层楼房,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一层高 米,240MM墙;二、三层高 米,180MM墙。预计工程款 元。共 户总工程额约 万元。
三、施工安全: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因施工原因导致施工人员及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必须为参加建筑施工人员购买建筑工程意外保险。
四、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 建筑设计院设计的《 新农村民居工程施工图》及《 新农村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工程量预算范围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施工要求。
2、乙方完成基础以及每层的梁、柱、板面布筋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达到标准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返工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梁、柱、楼面的浇筑必须一次性完成。
4、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按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如出现建筑质量问题,由乙方重新修缮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工时费用和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上条所说的建筑质量问题,包括以下方面:
(1)主体墙面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不平、开裂;
(2)主体柱与水平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
(3)横梁、圈梁断裂、露筋、明显扭曲:
(4)天花板或地板开裂、塌陷、露筋、不与水平面垂直;
(5)梁、柱、板面中空;(6)板面养护期间不渗漏。
五、工程费用的计算: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价格按人民币 元/㎡计(不含税费价)计算,最后工程款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2、施工工程中的水费、电费、建筑材料费及运费由乙方承担。
3、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自理,施工所用的机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的返还:乙方在签订合同前缴纳人民币 万元整履约保证金。订立施工合同后第二天返还 万元整,每栋基础±0完成返还 万元整,每栋第一层浇捣完成退还 万元整,全部栋数完成一层浇捣退清余下履约保证金 万元整。
2、在乙方建好第一层时,甲方预付建房费 万元;房屋建完第二层时,甲方预付 万元;主体完工后30天内付完余款。
3、工程质量维修金为总工程款3%,在主体完工后付余款时扣除。
4、工程质保期为一年,时间从验收交房时开始计算。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则甲方付清其他全部余款。
七、建房日期:总工期为240天,工期计算从镇政府“一平”完成时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无特殊原因(人力不可抗拒),乙方不得拖延工期。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镇人民政府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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