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加工生产“_________”数码相框,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意向:
一、甲、乙双方应信守商业秘密,不得把对方市场政策、客户资源、产品成本、产品外观、功能等信息向第三方泄漏。
二、甲、乙双方共同研究电子、数码产品市场发展趋势,并制定出长远发展战略。随着对市场的深入了解共同开发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
三、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享资源,以加强市场竞争力;双方应不断了解数码相框方案发展的流行趋势,随着方案的优化对产品进行优化。
四、质量保证: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工艺规范和原材料要求生产;任何的工艺更改,材料更换等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沟通。在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方做相应调整。为保证产品质量,在生产中同一批次的产品必须使用同一批次物料。
五、价格:以每批订单双方确认价格为准。
六、交期:根据双方协商,数量1000台以下的订单保证7天交货。数量1000台以上的订单保证10天交货。若不能在指定时间完成,乙方要在接单时与甲方沟通并书面告之甲方。 七、交货地点:甲方工厂。
八、售后服务:产品自出厂,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主机构件(屏、主板、主控、内存、喇叭)及辅料(电源、遥控器、线材)1年内包换(日期以主板易碎贴后推3个月为准);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硬件部分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维修费用;主机实行3年保修。
九、市场开发:甲、乙双方在开发市场中不得损害对方利益,不得侵占对方已有的客户资源。共同研究竞争对手市场,分析竞争对手市场策略,并作出有针对性的市场开发方案。
十、3C认证:在双方签订加工合同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开始负责实施3C认证,并于规定日期内完成(3C认证周期约45天左右)费用由双方各付一半,当甲方加工数量达到,乙方返回由甲方承担的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分,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签订合同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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