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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幼儿园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总结

2021-04-14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卫生安全,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区教育局、卫生局研究决定,将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现就20xx年秋学期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强化法人代表是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负责人,确保食堂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审查食堂经营者的资质,不得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不得转包,

  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特别是新进人员)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要严把食品采购关,严格执行物资索证制和验收制, 尤其是加强对大米、食用油脂和食盐的采购管理,杜绝在餐饮服务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地沟油”行为,对于确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要有专人对其进行管理,对其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仓库内无过期和霉变食品。

  四、食堂工用具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菜品,要指定专人进行加工。加工后的熟制品要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食堂要加强对剩菜、剩饭的管理,待出售的食品必须存放在备菜间(售菜间)内,将防蝇、防尘、防鼠措施落实到位。

  五、要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对因食品安全问题损害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六、要认真贯彻执行《亭湖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对照自查表的内容全面开展一次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研究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填写自查表,打印后在20xx年9月10日前交区教育局体卫科。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要切实加强督办检查,确保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校、园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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