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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2020-02-10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第一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

  1、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2、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设新农村,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流转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及流转期限

  1、流转位置、范围、面积:甲方同意将在 乡(镇)村 组承包经营的土地 亩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经营(其中:耕地 亩,林地(山地) 亩、水面 亩)。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如经甲、乙双方实地测绘,实地测绘与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不符,则以实地测绘面积为准。

  2、流转用途:

  3、流转期限:

  第四条 土地流转方式 价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租赁。

  二、土地流转价款: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 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 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 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 公斤 (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三、土地流转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为:

  土地流转租金支付采用人民币直接支付或折合人民币支付的方式,由甲方委托代理人收

  取并分配租金,支付时间经过甲乙双方商定为 。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时间及要求:甲方在签订合同并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 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转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后 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移交给甲方。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行为;

  (2)甲方享有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权利;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约定用途,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在合同期届满后,土地仍能正常使用;

  (3)按期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土地租金和相关款项;

  (4)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如将土地再流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需经甲方同意,并另签流转合同;

  (5)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需继续流转,合同到期前六个月,应及时向甲方协商继续流转事项,并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期满,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除取得合法的产权手续外,应按来修去丢的原则,无偿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不需要这些设施,乙方在三个月内清理完毕;如乙方继续流转,在与国家政策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流转经营权;

  (6)乙方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规定;

  (7)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其征收范围内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征收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甲方个人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个人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赔偿相对方损失的责任;

  2、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进场,造成土地闲置、荒芜达3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逾期3个月未进场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未及时缴纳租金的违约责任;

  3、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合同期内,乙方不按时交纳土地租金超过两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由于第三方(农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经两次请求甲方出面制止,仍无法消除影响的,乙方有权退出。

  第八条 其他

  1、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调解协调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在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征收流转范围内的土地,被征收部分的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在同等条件下,流出土地的农民具有劳动能力的给予优先安排就业;

  4、本合同不得因双方人事变动和单位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乡镇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20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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