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班(站、所):
为了统一工作时间,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集团公司《关于20xx年国庆节放假安排及上班时间调整的通知》(桂水电司办〔20xx〕125号)文件要求,从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底上班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请各部(室)、班(站、所)认真执行。
xx公司荔浦供电分公司
20xx年5月二十四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