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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起诉状

2020-08-1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原告:潘,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汉族,地址:广东省,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陈,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是原告母亲。

  被告:潘,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汉族,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福田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支付XX年XX月至XX年XX月的抚养费X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共同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母亲与被告于XX年X月X日结婚,XX年X月X日生育原告,XX年X月X日经法院判决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X元,但被告支付抚养费到XX年XX月,至今已经X年X月没有支付抚养费,令原告与母亲生活出现困难,原告母亲多次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准许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洪山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XX年X月X日  

  注意:

  1、请按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

  2、抚养费纠纷以小孩为原告,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父/母为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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