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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工作计划

2020-11-10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为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全面查堵漏洞,提高资金绩效。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临财监督〔20xx〕1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教育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财务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教育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直属公办学校、镇(街道)公办中小学、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教育发展公司及下属学校、社会团体及建设指挥部等。

  二、内容和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主要是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岗位设置、资金支付管理、支出合规性和会计核算等情况。

  三、组织与安排

  (一)检查组成员的构成

  市教育局抽调下属所有学校(单位)会计人员组成32个检查组,检查组负责人由教育局指定(带*)。教育局相关人员分别负责联系若干个检查组,对检查工作给予协调、指导,具体分工见《教育系统财务检查安排表》。

  (二)检查工作时间

  20xx年x月20日-24日

  (三)被检查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1、财务报销、公务支出、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2、岗位责任分工。

  3、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

  4、岗位工作人员回避制度。

  5、临时交接制度。

  6、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7、银行对账单。

  8、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明细分类账、会计报表。

  9、其他检查组认为必要的材料。

  (四)检查组需要上报的材料(含电子表格)

  1、《资金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情况表》

  2、《财务检查工作表》

  3、《财务检查(核查)工作底稿》

  4、《财务检查(核查)工作汇总表》

  所有表格均需加盖公章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四、工作要求

  (一)列入本次财务检查范围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按实完成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次检查切实负起责任。单位提供材料、反映情况要做到实事求是,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回避矛盾。

  (二)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制定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公务支出、政府采购、财务报销和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

  「教育局内部控制工作计划二」

  根据市党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克党办[20xx]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克党办[20xx]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克人发[20xx]25号)及《关于×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克人发[20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建立岗位管理制度。

  建立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工作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根据我单位目前实际和未来几年的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任职条件,实行岗位管理。建立岗位规范,使单位各层次人员岗位、责任、工作量明确,工作目标和上岗条件明确。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维护后勤保障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具体设岗的数量及结构比例按照市人事局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执行。

  (二)开展竞聘上岗。

  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改革干部身份终身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开展聘用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为指导,遵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统筹兼顾、确保稳定、妥善安排”的办法。

  1、聘用原则

  ①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中,严格控制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数量,确保聘用质量。

  ②在管理岗位聘用中,按照制度入轨、规范管理、平稳过渡、逐步到位的原则,逐步将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纳入职员岗位制度体系。

  ③在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聘用中,妥善处理事业长远发展和当前工勤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合理设置工勤技能岗位。

  2、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各类岗位职责与基本任职条件的规定,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

  ①遵守宪法与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③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近三年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3、聘用组织

  为加强对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聘用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其职责是审核确定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全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总量;各类各级岗位及内部等级结构比例;各类各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以及各类岗位的聘用方案等。

  4、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①公布各类各级岗位数量(结构比例);制定或审定各类各级岗位聘用条件;制定或审定各类各级岗位职责。

  ②申请人员依据聘用条件提出相应的岗位申请。

  ③领导岗位的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用。

  ④工作人员的聘用

  实行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各部门按职责范围,根据已设定的岗位职数,分别公布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职数、岗位说明书,现有工作人员在公布的所有岗位中可依据本人条件,申请聘用部门、聘用岗位,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聘用条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单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后实行分级择优选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认定岗位等级。

  每个具体岗位的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须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各一式三份),并附拟聘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学历、资历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事局统一认定。

  (四)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首次岗位聘用结果和市人事局审批认定的《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与被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实行合同管理。有关岗位聘用的范围、程序、方法和步骤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等有关文件的通知》(新党办[20xx]1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岗位聘用结果和签订的聘用合同经市人事局认定后生效。有关聘用合同的续签、变更、终止和解除依照《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的相关条款执行。

  (五)完善考核制度。

  加强对受聘人员的聘后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包括考核指标、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和考核结果。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

  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成立考核小组,分层次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将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所有工作人员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以及奖惩、晋升、增资的主要依据。

  (六)实行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新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其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聘,也可以解聘。

  对原固定职工中未聘人员,坚持根据新党办[20xx]14号文件,以内部消化安置为原则,采取内部待岗、提前退休、病退、辞退等办法。

  内部待岗:对未聘用人员可在单位实行内部待岗,在待岗期间,单位应为其提供不少于两次的.上岗机会,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补助费。

  提前退休:对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或工龄满30年的未聘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提前退休。

  病退:对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工作满10年以上的,因病鉴定符合退休条件的,给予退休;对其他因病鉴定符合退职条件的,给予退职。

  辞职:对辞职人员,单位按相关规定一次性发给辞职补助费。

  未聘人员分流安置的具体程序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自治区岗位设置实施分流安置人员申请表》,经单位批准、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事局认定后,依据认定结果办理相应的手续。

  (七)新录入人员招聘办法

  单位在有空编的情况下,需要新录入人员时,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入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xx]69号)文件要求,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新录入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要求。

  招聘程序:

  1、编制招聘计划。包括拟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名称、招聘方法、有关要求等。

  2、审批招聘计划。招聘单位提出的招聘计划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后报市人事局组织实施。

  3、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由市人事局发布。公告包括招聘范围、对象、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资格条件、报名方式和考试方式(笔试、面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

  4、应聘人员报名。

  5、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6、组织考试考核。

  7、组织体检。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考核由市人事局及用人单位确定拟聘人选。

  对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9、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10、进行合同鉴证。

  七、建立完善分配制度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逐步建立适合我单位特点、自主灵活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政策,结合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1、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一线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2、在国家的政策指导下,搞活内部分配,逐步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制度,同时,积极探索试行工资总额同效益挂钩的办法。

  3、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坚持责、权、利相结合,按岗定酬,岗变薪变、兼职兼薪的分配制度,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促进单位事业发展。

  4、具体的工资收入分配办法,须经单位全体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并经主管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

  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出台有关规定办法予以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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