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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根据县老龄委今年工作安排,县老龄办会同县民政局对全县老龄服务体系建设和老龄事业发展,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调研,现将调研实况汇总如下。

  一、全县老年工作及成效:

  xx年6月底,统计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53352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3.1%。其中,城市“三无”老年人248人,农村五保老年人5481人,老年优抚对象2500人,城乡空巢老年人约占10%。全县共有农村敬老院43所,床位2327张,五保集中供应率达37%,老年人拥有床位率达千分之四十三。95.7%的老年人选择的是传统的家庭式养老,形成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福利机构养老为辅的为老服务格局。

  (一)老龄工作形成

  1、老龄工作组织健全。按《老年法》要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和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健全。分管副县长任老龄委主任,县民政局长任老龄委副主任兼县老龄办主任,建立了成员单位的协商机制,共同研究加强和发展老龄工作的具体措施。全县24个乡镇全部建立老龄工作委员会,明确了县直16个成员单位办公室主任和24个乡镇民政办主任为老龄工作联络员。182个村、6个社区居委会均有1名副书记分管老龄工作;56个基层老年协会均有1名主要村干担任会长或秘书长。形成老龄工作组织机制健全,打造了一支热爱老龄事业的工作队伍,为推动我县老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老龄事业规划。县委、县政府把老龄事业纳入全县“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统筹谋划,将养老产业列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产业和富民产业,先后出台了《岳西县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岳西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岳西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计划通过政府卖单、招商引资、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构建立足岳西、面向周边的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蓝图,正在打造我国中东部地区重要的养老基地。

  3、涉老法规普法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工作,把其列入“六五”普法和年度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县先后多次出台了老龄工作政策文件,县政府、人大先后多次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和专项督查。将每年10月定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月,在岳西周刊、岳西网、岳西电视台开辟专栏或专版进行广泛宣传。两年来,共翻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4080份,张贴宣传标语1880余幅,张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画图380幅,各级广播电台共播出稿件128篇,报道老龄工作先进典型16篇,大力宣传报道老年人奉献社会、发挥余热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好婆婆”、“好儿媳”、“ 敬老十大孝星”、“ 敬老文明号”评比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着力营造了“健康老龄化”的社会环境,为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将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县民生工程考核,并研究出台了《岳西县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机构养老建设步伐,自xx年实施民生工程敬老院建设以来,我县共新(改、扩)建农村敬老院27所,新增床位1700张,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用地面积约12.6万平方米,共投资425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资金780.3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3469.7万元。统一为院民配置了床、衣柜、桌子、被条、脸盆等生活用品;根据敬老院床位建制数按比例配置院民用液晶电视机、冰箱、消毒柜、洗衣机、太阳能等家用电器;为敬老院添置会议娱乐室桌椅、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话机以及餐厨用品,使敬老院建设成为“美好乡村”建设中一大靓点,极大的改善了我县集中供养的五保供养对象居住环境,提高了我县五保供养集中供养率。xx年,我县将拿出1—2个基础较好的乡镇敬老院部分床位对社会开放,积极进行社会化养老服务新模式探索,努力搭建符合我县实际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三)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围绕“老有所养”的工作要求,基本建立起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住房为重点,以最低生活保障、慈善救助、商业养老保险为补充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1、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等3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全县所有的老龄人口。截止xx年6月份,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23.3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领取待遇人数达4.5万人,共发放养老金 225万元,发放率100%;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达5104人,近2年来,累计为1550位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8800万元。逐步建立了随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正常机制,有效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的基本生活;全县共有373家企业13704名职工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35人,参保缴费率达90%,且保障标准自xx年1月起,从月人均1358元提高到1512元。截止xx年6月份,累计为2959名企业离退休职工月发放412万元退休金。基本形成以满足基本生活为前提的养老保险格局。

  2、基本医疗保障。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城乡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各项老年医疗优惠政策为补充的多层次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实现了医疗保险全面覆盖。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和创新建立 “一站式”服务平台,近2年来,为3.2万人次城乡困难老年人实施了医疗救助,兑现医疗救助金305.3万元,老年人救助比例分别占30%和34%以上;地方离休干部、军队离休干部全部纳入公费医疗,实行全额报销;县医院、中医院和24个乡镇卫生院分别开设老干部病房、老年优先窗口,对因患大病、重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予以优先救助;城乡老年人分别参加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槛费用实行分类减免,城镇老年职工、老年居民医疗保障实行全覆盖,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96 %以上,老年人看病难问题得到了解决。

  建立了以县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为主体、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82个村卫生室为支撑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积极为全县老年人提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为全县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并定期随访,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积极做好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工作。县医院和中医院均开设了老干部病床和老年家庭病床,专门为患有慢性病、老年病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优质、方便、收费合理的医疗服务。将县医院、中医院作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定点单位,特别要求各科室医护人员对老年人优先发证、优先检查、优先服务。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定期组织专家和医护人员开展送医送药下乡活动,重点为贫困老人、低保老人、五保老人和优抚老人提供医疗服务。

  3、老年人社会救助加大了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xx年,全县城市低保保障人次达32621人次,其中保障老年人达8904人次,占总人次的27.3%,月人均补差由xx年的279元增加到现在的300元;农村低保对象24653人,其中老年人5361人,占总数的22%,人均供养月标准达到了132元,比xx年提高了27.7%。将248名城市“三无”老年人和5481名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xx年的每人每年1776元提高到291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443元提高到1700元。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和独生子女死亡失独家庭特别扶助制度,xx年,兑现全县2201名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扶助资金214.2万元,兑现330名特扶对象特扶资金51万元。另外,县还将散居五保户等特殊困难老人优先纳入危改工程,并提高补偿标准,为危房老人优先安排保障住房,切实提高困难老人的居住安全。

  4、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一是逐步落实优待政策。通过办理发放《老年人优待证》,让老年人凭证享受重点优惠服务,至xx年6月底全县共发放老年优待证5366份,落实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对百岁以上老年人每年给予1200元高龄生活补贴。二是重视办理涉老案件。县司法部门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功能,对涉老案件实行“三优先”制度,设立“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合议庭,加大审理和执行力度,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减免诉讼和执行费用;一些基层法庭还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实行“电话预约立案”、“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在推出涉老案件上门服务的同时,加大调解力度,成立案件速调组,邀请老年人的亲戚朋友参与庭审调解,调解成功率达95%,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4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88个,先后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援助1000多人次,办理老年人法律民事代理案件200余件。

  (四)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丰富

  1、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为解决老年人“老有所乐”问题,我县在充分利用现有老年人活动场所的同时,通过民生工程、政策扶持和自筹等多种形式,不断建设和改善老年人服务设施。修建了24个乡镇文化站,80个社区(村)开辟了居民活动广场、活动器材室和图书室。县城有花果山、竹篙尖公园等老年娱乐活动场所,极大满足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创新推出了“时间储蓄、互帮互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按就近便利原则,使老年人享受无偿、有偿、低偿的社区“时间储蓄”养老服务。xx年投资1500多万元新建了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工程建筑面积达5000平方米,设床位100张,目前,主体工程即将完工。县大别山老年颐养中心建设工作也正在抓紧筹备,一期工程的详规编制工作年底将全面完成。

  2、老年文体娱乐活动开展。全县319个关工委组织活动开展活跃,充分发挥了老同志老有所长的优势,积极引导老同志奉献余热,献计献策,“夕阳红”作用发挥显著,仅xx年就先后为青年和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1000余场次,受教育群体达5万多人次;县老年大学开设有书法、绘画、文史、二胡、英语、保健、太极拳、音乐、舞蹈等课程22门,这些课程设置适合老年人特点,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学员由过去的不足30人增加到现在的500多人;创新成立了老年人文艺队、诗词学会、钓鱼协会、书画协会、秧歌队、腰鼓队等30多个文体组织,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促进了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近几年来,全县共举行大型文艺活动50次,如文艺晚会、文体表演、声乐比赛和老年人书画、摄影展各,参加这些文艺活动的老年人有1800人次。活动的开展,对于提高老年人的身体素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基层老年文体活动深入开展。另外,县直单位和乡镇先后组织100多次由老党员、老职工、老村干、老居民参加的县内外参观学习活动,使他们开阔了眼界,共沐改革发展春风,受到老年人普遍欢迎。

  3、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每年定期向老同志通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老干部参观考察城建工程、园区建设和特色农业发展,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岳西实际,县直有关部门组织过去从事卫生、农业、科技、文化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先后到乡镇开展送科技下乡行动;组织老年居民积极参与县城文明创建和美好乡村创建工作,引导支持老年人进行文艺创作,一批激情饱满、喜闻乐见、贴近群众生活的业余作品应运而生,为他们发挥余热提供平台。至xx年全县关心下一代“五老”志愿者已达3330人,他们在结对帮教青少年、关爱留守儿童、义务监督网吧和游戏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广泛欢迎。有的老年人还投身到以老助老志愿服务、环境卫生监督、邻里纠纷调解、社情民意收集等服务或活动中,赢得了广泛赞誉和社会尊重。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调研,我县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和老年群众过上幸福晚年生活的梦想相比,我县的养老服务工作还相对滞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的养老模式不适应时代发展了。由于受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影响,许多老年人把毕生积蓄用在子女身上,而子女成家后,精心构筑自己的“新巢”,不断“啃老”,导致一些老年人生活拮据。特别是部分农村老年人既不属于“五保”对象,也不是“低保”对象,但自身收入低,子女不尽孝,又不敢或不愿声张,生活过的极为艰难。加之劳务经济的兴起,使得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大量存在,这些老年人口难以得到较好的生活照料或无法得到照料。同时,我县已大量出现“421”家庭(即一对夫妻要照料四位老人和一个子女),家庭养老的模式不适应时代发展了,子女即使在主观上有十分孝敬老人的愿望,客观上却无照料老人的条件和能力。

  (二)对老龄化形势的认识不足。xx年底我国老龄人口数量达到了1.94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3%,预计到xx年,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将达14.8%。同时,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和城乡空巢老人数量将急剧增加,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特征日益凸显。但当前,社会有关方面对老龄化面临的形势尚未给予足够的认识和重视,没有充分意识到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设施的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已日益凸现,没有将养老服务工作提到家庭、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来加以重视,有关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交通以及税收扶持等养老优惠政策尚未得到真正落实。

  (三)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一是各部门在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上没有形成合力;二是养老服务队伍缺乏,护理人员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服务质量非常有限,根本无法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同时,由于护理工作责任重,收入不高等原因,即使有护理专业知识的人也不愿干护理工作,老年护理人员严重不足。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体不高、投入有限、社会参与不足、缺乏有效的激励扶持政策等因素造成的;三是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和社区养老尚未起步。有的村居(社区)即使有老年人活动场所,但仅停留在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地,离主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文化教育等全方位的养老服务还有较大的差距。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在我县还是空白,主要是因投入大,回报迟缓,目前尚未出现不图回报而热衷于养老事业的企业家和有识之士,而且由于县级财政困难,有关鼓励、扶持、优惠政策滞后等问题,民间资本不能有效引导到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上。

  (四)保障水平需提升。自从实行新农保、新农合、城乡低保、大病医疗救助以来,农村老人的养老和医疗问题得到了较大改善,但由于这些政策只能保基本,不能保需求,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医疗问题依然还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一些贫困老人和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等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由于当前经济下行,县级财政困难,难以拿出更多的经费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等需求,子女晚辈培育负担也仍牵涉和影响着许多困难老人的生活,xx年,我县农民纯收入为5020元,基本只能解决家庭温饱和子女上学等需求,低收入成为农民养老和医疗的头号问题。

  另外,我县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主要是以政府投资为主的乡镇敬老院、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等养老机构,社会力量加入养老服务业还是空白,远远不能满足全县孤寡、失能、空巢老人养老的需求,还需继续加大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我国养老三大模式中的社会养老为空白,全县上下还没有认识到社区在现行社会管理中承载的巨大能量,导致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即使部分社区(如城关地区的6个社区)存在空余用房,但由于社区经费困难,往往将原本可用于公益性用房的场所进行出租,不能满足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托老服务需求。

  三、今后老年工作对策

  经调研探讨分析后,根据我县《老龄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今后老年工作对策: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明确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加强协调沟通,确保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优待全面落实,社会服务不断改善,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确保各项老龄工作政策落到实处。

  进一步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力度,将其列入 “六五”普法和年度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报纸、网络、电视、政务、村(居)务公开栏等,开辟《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专栏、专版,积极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把握宣传重点,因地制宜地继续组织开展“好儿媳”、“敬老模范”、“ 敬老孝星”“ 敬老文明号”等形式多样的评比、宣传活动,用身边事、身边人来教育、激励子女和其他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同时,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和事,要开展批评、教育,对虐待老年人的行为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的组织、个人的宣传力度,在全县形成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新风尚。

  (二)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度,夯实基础服务设施

  1、强化公办养老机构示范效应。将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成集孤老供养、孤儿养育、优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养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增加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托管和康复服务等项目,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老年大学、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带动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发展,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扶持农村敬老院升级转型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在为“五保”老人提供良好服务的同时,为其他老人提供服务。

  2、加大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落实税费优惠、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及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参股(土地参股)、租赁等方式,兴办老年公寓、老人护理院、托老所、养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老年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简单就医、水电维修、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业。发挥岳西县生态、气候、旅游、健康食品等养生健身资源优势,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将岳西县打造成武汉、合肥等周边大中城市的高端养老基地,将养老服务业培育成岳西的特色产业和富民产业。

  3、强化社区养老服务功能。重点将社区的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的社区建设规划,并充分考虑社区养老功能,加大建设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培训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三无”老人、高龄老人、其他老人提供专业化的免费、低偿和有偿服务,满足社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4、建设农村养老多元化模式。增加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着力解决农村老年人日间生活照料、情感交流、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问题。组织、动员、引导农村热心公益事业人士、爱心人士无偿提供空置、富余房屋,或利用闲置村部、学校、厂房等进行改扩建,或动员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等出资选择合适场地建设老年人照料中心,配备相应休息室、娱乐活动室、健身康复室等。逐步建立资金补贴制度,对照料中心运行费用给予补助,探索建立适合养老服务运行的长效运营机制,着力解决运营资金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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