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泛宣传,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宁波市江北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负责对本镇(街道)农村公路的领导和管理,强化乡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村公路管理的文件精神,召开各行政村分管领导及公路养护人员会议,布置本镇(街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年度工作。
三、多渠道筹集本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
四、建立乡、村公路养护机制,实行多元化养护模式。
五、按照区公路管理部门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公路档案。
六、负责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按上级要求进行定期考核、检查和评比。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所所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方针、政策、行业标准和要求,组织全所人员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镇(街道)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公路法规和规范,实施科学化养护和规范化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养护工作方针,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组织编制上报全镇(街道)年度公路管理养护计划,负责批准计划的完成,做好养护经费考核支付及核算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江北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组织人员按时巡查,依据镇(街道)农村公路考核办法,具体组织全镇(街道)公路月度养护管理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5、坚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的执行,组织人员定期对辖区内公路桥涵进行经常性检查,加强对险桥段的交通安全监控。
6、负责农村公路管养所涉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适时组织公路环境的联合整治。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所工程技术员职责
1、根据实际需求,编制管辖农村公路的小修保养和工程计划,并指导实施。
2、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管理、工程建设有关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养护、工程、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负责管辖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水毁抢修工作,并及时编报抢修计划。
5、提出下年度的公路养护计划建议方案。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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