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依据:
紧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对人才工作的要求,以优化教师队伍岗位结构、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教研为向导”的原则,依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__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等
(二)评审小组:
组长:
成员:等
(三)材料验核评分小组:
组长:
成员:等
材料员:
三、推荐程序及时序进度安排:
1、9月5日:召开今年符合申报中、高级职称条件的全体老师会议。学习文件,公布指标,了解材料评分细则。
2、9月6日--9日:申报人员上交实绩展示材料,材料验核评分小组对照评分细则打分。
3、9月12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申报人员公开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4、9月13日:召开全体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先民主评议,按1:1.5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评审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领导小组对投票结果再次评议,确定今年正式申报人员名单;校内公示;申报人员准备具体材料。
5、9月19日:公示期满,学校正式上报申报人员名单。
6、9月22日:申报材料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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