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使用人):
为了加强南宁地铁1号线监理项目部对项目部电动车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按项目部要求申请领用电动车驾驶前需签定安全协议书,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车辆安全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电动车车辆的管理,确保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与使用人签订本协议书。
(一)配电动车辆的人员,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管理,电动车仅限工作期间及上下班时间内使用,严禁将电动车借给他人或在与工作无关的场合下使用,如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二)监理人员驾乘的电动车,只限在工作期间上下班时间内驾乘,对酒后驾车、非工作期间或工作期间因私自驾车外出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驾乘电动车的人员必须佩戴头盔和其他防护用品,防护用品自备。维护费自理。车辆应做到勤检查、勤检修,保持车况良好,严禁病车上路,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高速行车,做到安全谨慎驾驶。
(五)使用人必须爱惜车辆,勤保养,按时充电,保持车辆清洁。
二、驾驶员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电动车管理,保证电动车安全运行,严格执行电动车管理规定,确保电动车驾驶员的人身安全,根据项目部要求,特与项目部电动车的使用人员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所驾驶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二)乙方对所驾驶的电动车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杜绝病车上路行驶,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对违反交通法规的罚款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要杜绝酒后驾车,发现酒后驾车一次甲方对乙方罚款500元,因酒后驾车发生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必须定车定人,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因私自借于他人而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必须遵守项目部车辆管理规定,电动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擅自停放在其他位置,造成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赔偿。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项目部和车主(驾驶员)各持一份。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
乙方(车辆驾乘人)(签字):
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和各位骑自行车、电动车同学,目前自行车、电动车已成为同学们的重要交通工具。很多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往返学校。骑车安全也成为学校、家长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但一些骑车学生安全意识不强,时有违规现象发生,而且复杂的道路交通给骑车带来许多隐患。为确保学生上、放学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与你们签订本《安全责任书》,请予支持和配合。
一、骑自行车的学生必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车的学生必须年满16周岁。交通法规明文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不允许骑电动车。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 ,对未到指定年龄的孩子骑车上学,家长要坚决制止。
二、骑车的学生必须熟练掌握骑自行车、电动车的技能,出行前要先检查一下车辆的闸、锁,是否齐全有效,保证没有问题后方可上路。不得将车辆借给非骑车同学。。
三、骑车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无论骑自行车、电动车都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车道要靠右边行驶。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强行猛拐。行车时不得两人以上并行,不追逐打闹。不骑快车,不带人;注意避让行人车辆。雨雪天气路面湿滑,更要小心慢行。
四、骑车进入校园,必须将自行车、电动车依次停放在校园内指定区域,并注意摆放整齐,上好锁。如有遗失,自己负责。严禁在校园内破坏他人车辆,当不慎碰倒别人的车时,应及时扶起放好。
五、骑车的学生及家长必须和学校、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凡学生骑车上、放学,学校都视为家长准许。如违反上述条款造成学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学校和班主任不承担任何责任。此责任书请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并要严格遵守,学生和家长、班主任签名后交学校存档。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生效。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学校:盖章)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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