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平安绥德”创建,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保障“两中心、两基地、一胜地”建设,切实转变法院工作作风,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审判质量,现绥德县人民法院作出如下承诺:
一、强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便民诉讼措施。充分发挥立案信访窗口的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八项功能,加强诉讼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缓、免缴制度。
二、加强案件审限管理,提高案件审理效率。依法简化诉讼程序,加快办案节奏,加强均衡结案率,缩短办案周期,保证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坚决杜绝超审限现象,减轻群众诉累。
三、坚持依法公开审判制度,打造“铁案”工程。把打造“铁案工程”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法官肩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坚持公开审判制度,以公开促公正,增强审判的透明度,提升裁判公信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四、改进涉诉信访工作,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实行首访责任制,并落实承办人员,做到文明接访、热情服务,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五、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万名法官干警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和“一村一法官”活动,深入基层、巡回审判、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坚决杜绝对当事人“冷、横、硬、烦、推、拖”等不良作风,实行文明办案并对弱势群体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及时审理、尽快执行。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审判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六个不准”规定,杜绝接受当事人宴请送礼、“吃拿卡要”等现象,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依法查处。
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完善调解方法,充分发挥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势。对民商事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坚持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各个环节,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促进社会和-谐。
八、强化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提高服务大局意识。自觉主动地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届的联系工作。坚持做到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从有利于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
九、强化宣传工作,提高“两率一度”知晓率。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倾听群众的呼声,继续办好《法官说法》栏目,落实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积极推行网上直播庭审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两率一度”的知晓率,努力提高社会满意度。
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绥德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保证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