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1、以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我校实现教育强校而努力。
2、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让不同学生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发展,让每个学生获得成功的体验,从而做到“乐学” 。
二、社团活动的开展要求总体目标
完善兴趣小组活动的开开展,提高学的自主性,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装的创造性,力求活动的成效性使举活动的开设与开展逐渐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亮丽的窗口。
三、个体要求:
1、活动内容安排科学,有系统,每次活动过程材料齐全,期末结束上交相关材料。(学生作品、过程资料、活动成效等)全学期要有至少一次的小组活动展示。
2、做到“三定”(定人、定时、定点),定人:人员;固定,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任课教师挑选年级组学生开展活动,活动时间每周不少于40分钟(具体要求见分组安排),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的点名工作,保证学生的出勤率;定时:具体时间一般可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由教导处批准、备案。教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导处申请并通知学生在一周内补上。定点:活动地点固定,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固定上课地点,爱护学校的设施设备,并做好保证工作。
3、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学校的各项活动、扩大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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