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落实重分解,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
20**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直接抓的责任机制,将社会治安、平安创建、“六五”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完成与政府办、兴郧路社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为了使审计小区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局机关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各位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治理办公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综合治理领导组组长与各股室,各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应达到的目标要求以及奖惩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职责责任体系。局综治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分析会,重点分析本单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辖区住户群防群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成了“审计小区是我家,安全防范靠大家”的共识,形成了齐抓共管、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奖惩严明、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建立了全方位防范、多层次监督、立体式管控的治安防范体系。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为了将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办公区和住宅小区的安全稳定,局机关先后制定了《审计局关于创建最安全文明小区的实施方案》、《审计局关于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实施意见》、《审计局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小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防控制度。
1、安全保卫制度。局机关专门设立了安全保卫领导组,在大门口有专门聘请的人员值班,并在办公楼内设置了值班室,负责家属区和办公区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保安人员负责对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证件检查、登记。
2、24小时值班制度。白天正常上班期间由办公室和门卫人员值班;夜间、双休日和节假日分别由局领导带班、科室人员轮流值班。并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确保局值班室24小时保持畅通,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当地派出所、110报告,以便尽快妥善解决。
3、治安巡逻制度。局综治领导小组专门组建了义务护院巡逻队,白天由离退休老同志巡视,夜间由在职干部职工值勤巡逻,并由一名领导干部带班。切实做到防盗防火,群防群治。另外对存车库、财务室、档案室、微机室、各办公室计算机等贵重物品和保密材料实施重点监控,财务室设置了“三铁一器”。
4、贵重物品登记制度。局机关对主要的固定资产如车辆、计算机、电视机、保险柜、摄像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并由保管责任人签字妥善保管。
5、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局综治办专门设立了民调组,由专人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民调组成员深入到住宅小区和居民家中了解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排查、早调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6、完善临时及暂住人口制度。为了有效地实施对临时人员以及单位暂住人员的管理,并进行登记入册,对其实施动态管理。
二、抓创新重保障,积极构建矛盾纠纷调处常态化机制
真抓实干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按照县委、政府有关精神,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我局深入扎实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现苗头及时劝导,积极调解,防止激化;并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信息员作用,落实信息责任,随时掌握信息,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防止信息倒流;按时报送排查纠纷月报表,严格执行零报告制。
2、规范程序,健全运行机制。我局积极构建“三大调解”和信访疏导协调联动、信息沟通、效力衔接和教育培训等机制,明确相互衔接配合的主要内容、工作流程和运行方式,完善系列工作制度,确保了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有效运转。
3、建立考核机制,制定奖惩措施。将综治、维稳工作列为年度目标重点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责任。综治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行职责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治安事故者;对存在火灾事故隐患但重视不够,整改措施不力,导致重大火灾事故发生者;对发生重大治安防范责任事故,故意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造成恶劣影响者将进行责任追究,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连带责任。对各股室、家属区各单元楼进行治安检查,实行一票否决,对出现刑事、治安案件股室取消年终评选先进集体、文明单位、优秀科室、文明家庭等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模范个人等各种荣誉称号,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
4、改进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我局认真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理顺关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20xx年查办落实群众来信来访2件,审计人员远赴潜江、武汉等地调查事实真相,并将调查结果及时转告相关部门,做到了件件有回应,群众也满意。
三、抓防范重落实,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进一步推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化平安创建工作
1、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分解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目标责任。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与科室、出租门面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
2、坚持综治、平安创建长效机制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充分发挥维护局机关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作用,局各科室、出租门面(户)以“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为己任,切实承担了“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3、积极配合全县各项平安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巩固和创新举措。坚持“整体推进、分类开展,重点突破、务求实效”的原则,在我局开展“平安单位”、“平安楼栋”、“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按照平安创建的标准,全面落实平安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
4、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建设、增强防控实效。有效整合各种群防群治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看家护院、邻里守望等活动,减少入室盗窃案件发生,提高动态环境下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能力。
5、积极落实整改平安创建意见。我局积极倾听城关镇综治委(办)上半年的综治检查意见,迅速添置了摄像防控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了门卫值班登记制度,使我局综治管理工作日益完善。
四、抓服务重大局,完善各项调处工作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严打”整治,保证了我局社会秩序良好。一是认真对单位社会治安形势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建立健全了治安定期分析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治安问题定期排查制度,加大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三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观看有关法制教育片,利用局内网、门户网站发布相关法制信息,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确保创建“无毒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统一安装了审计安全防护软件,确保了我局信息网络的安全。
2、全面深化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提升增强了防控能力。20xx年我局在“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上做到了:一是完善治安防范网络,在重点部门实行科技防范,防止一切不安全因素;二是不断健全和完善治安防范体系相适应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工作职责、考核标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实行规范化管理;三是结合县、社区实施的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各项活动的开展,有效提升科技防范水平;四是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防范参与意识,认真实行守楼护院、车辆守护、四防巡逻、义务消防、防洪抢险等群防群治工作;五是坚持对暂住人口(包括出租户、代管门面、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管理措施到位。
3、大力提倡见义勇为和拾金不昧。学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局综治办每年围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普法教育撰写信息简报,其中“法制宣传”活动、开展综治工作等报道被《中国审计报》采用。20xx年获得全市法治创建先进单位。通过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提高了广大居民的综合素质。
4、打击犯罪,维护秩序。按照国务院领导“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注重发现大要案线索”、“伤其一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指示精神,紧扣“三打三防三创”综合治理目标,在审计中注重并移送经济犯罪案件线索,起到了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五、抓法制重教育,提升法制宣传教育
我局以“六五”普法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审计机关建设,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面建设“平安、法治、和谐”XX县起到切实的保障和助推作用。
1、活动载体不断创新。我局继续深化“法治单位创建”主题活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形式多样的审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我县审计实际开展依法治理,开展法治建设先进机关和行业学法用法示范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从审计法治建设最需要、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入手,选准突破口,以增强工作实效性为原则,不断挖掘和发现新的有效载体。
2、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六五”普法工作中,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学习宣传宪法的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审计人员特别是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3、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局根据审计法律法规的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和修改、废止,逐步完善了审计规范性文件制度;跟踪评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操作规程、审计项目审理操作规程、大型审计项目规范实施、审计现场实施、审计进度管理、审计权力运行风险防范等制度办法的执行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我县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制度办法体系。
4、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按国家审计准则和上级审计机关规定推进审计执法操作标准化。认真征求、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完善审计加重处罚告知、审计处罚听证和审计复议等制度,切实保障被审计对象申请处罚听证、提出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进一步明确执法职责,明晰岗位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做到全员“确责”,人人有责,有章必依,违规必究,促进审计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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