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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2020-12-21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万州委发〔〕1号)和《万州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表》(万州委办〔〕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全镇环境质量,巩固和深化我镇生态建设成果,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生态文明为目标,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大会有关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增长,完善城乡环境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城乡环境。

  二、目标要求

  通过加强宣传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健全生态环境建设综合管理,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确保到年底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六大行动。

  三、重点任务

  (一)生态空间保护行动

  1.今年完成-X年小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划定禁止、限制、优化、重点和适度开发区域,构建区域功能明确、产业布局科学、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由村环所负责在X年底完成小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

  2.严守生态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强化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经济绿色转型行动

  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加快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基地,重点建设青山紫农业示范园区以及其他乡村旅游基地。

  (三)环境质量改善行动

  1.防控秸秆焚烧污染。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格秸秆禁烧,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度,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相关补贴政策和工作考核挂钩,坚决遏制秸秆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由村环所和农业服务中心共同督促各村禁止秸秆焚烧。

  2.加快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收集及管网建设和改造,由村环所负责加快完成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建设,早日投入使用。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全面开展我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不断扩大整治范围,提升整治效果;积极开展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村环所负责与区环保局联系,争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4.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划定畜禽禁养区。采用干湿分离粪污综合利用等办法,杜绝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污染水体。由村环所和农业服务中心共同监督和规范各养殖场。

  5.我镇的进镇道路由现在的水泥路面改为柏油路面,并对原有路面进行增宽。新增1.5公里夏小路和2公里马小路的建设,改善人们出行不便的现状。责任科室由经发办负责,争取XX20xx年底完成该项目。

  6.对我镇各村的危旧房进行改造。C级危房以排险加固、局部修复为主,辅以风貌改造、环境改造等形式对集中成片的村庄、院落、农业产业园区、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沿线、整村脱贫示范村进行改造。D级危房以拆除重建为主对其房屋进行改造。X年C、D级危旧房改造由村环所负责完成。

  7.垃圾收运统一进行,将分散的垃圾集中进行收运、处置,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乡村为分点式的集中处理。

  8.城镇的人行道均铺设透水式地砖,两边安装太阳能电灯、栽培行道树及放置垃圾桶。

  9.完成小周村石地坝高山生态扶贫安置点的建设。X年将完成50户150人的安置,由扶贫办统筹安排。

  (四)生态生活全民行动

  保障饮用水源及食品安全,增加自来水管道的安装和新增农村集中点饮用水水池的数量。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从严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该项行动由村环所和食药监办一起进行监督管理。

  (五)生态文化传播行动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宣传车、宣传站、赶场面对面等形式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环保的重要性。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宣传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协调调度和推进落实。各村(居)及有关责任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具体负责本单位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各村把生态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抓好工作落实。

  (二)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召开广播、群众代表会、张贴宣传标语及出动宣传车等有效形式,大力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各村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讲究卫生、革除陋习,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习惯。

  (三)切实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等督查落实制度,细化环境卫生目标考核,促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建设。

  (四)严格考核。镇政府组织力量定期对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和整治效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将生态建设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实行问责追究,限期整改,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办公室、督查办等部门对各村(居)、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实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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