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为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形成自己良好的师德师风,争做一名师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我向光荣的教师职业以及学校、学生、家长郑重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做到:
1.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不侮辱学生人格,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语言文明。
2.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指使或教唆学生体罚学生;
3.不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不用错误言行区分学生,严重挫伤学生自尊心;
4.在育人导师制中,不会因方法不当导致所负责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违法犯罪等恶性的事件;
5.不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不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6.不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不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不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
7.做到带教学方案上课,备课认真、确保完成教学任务;
8.按时上课,对学生作业有布置有批改,不耽误学生学业;
9.不给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或将学生罚站、赶出教室思过;
10.不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或将有过错学生撵回家,不擅自剥夺学生在校学习和参加活动权利;
11.不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
12.不在工作日期间不请假外出,不无故迟到早退的;
12.不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不在课堂内吸烟、使用通讯工具;
14.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视频、打扑克、玩游戏、炒股及其它与教学无关的网上浏览;
15.不以各种形式或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
16.不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家长为教师办私事;
17.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礼品或有其他谋利行为;
18.不擅自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报刊、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
19.不在给学生调位、安排学生干部、评先推优等过程中借机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
20.在组织活动过程中,不强行要求学生统一服装,增加学生家长经济负担;
21.不因教育子女需要,要求家长到校,或以电话、飞信等方式为难学生家长;
22.不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师生关系等有违社会公德行为,或参与赌博、色情活动;
23.不传播、灌输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思想,参与社会传销、邪教、封建迷信等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组织或活动;
24.不在考核、评优、晋级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25.不故意散布有损学生、家长、同事及学校名誉言论;
2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消极拒绝工作安排;
27.不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闹事或寻衅滋事;
28.不蓄意挑拨、煽动或组织教职工无理上访或越级上访;
29.对处于困境的学生积极施救,避免学生身心受到伤害;
30.不玩忽职守,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我将严格遵守自己的承诺,坚决不违反有关师德建设的任何规定,如有违背,我自愿接受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批评教育和有关处罚。
一空桥小学承诺教师:
20xx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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