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在绿化景观区需要景观石,乙方为景观石的合法经营单位,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 售楼处景观石采购 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产品名称:风景石
二、订购产品数量:数量为30吨(以过磅计量为准,可超出两吨以内)。
三、质量标准:
1、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景观石,乙方的落地货物必须符合甲方和随货文件要求。
2、景石为天然形成,以天然淡红色为主色调,无人工加工痕迹。
四、产品规格及价格:
1、规格为0.6-0.8米;0.8-1.0米;1.0-1.2米 ,具体实物由甲方现场进行挑选,挑选后在货物上标号进行装车。
2、单价为元/吨(含发票)。
五、付款方式:
货物全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经检验验收与装车单符合,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卸货后叁日内付清全款。
六、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
(包装费用已包含在货物价格内) 甲方不作特殊要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需保证货物在运输及装卸期间不产生明显损伤。
七、交货地点:
。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及运输安全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需负责在交货地点卸货。
八、供货时间及要求:
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 2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重复订单 2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2、货物装车时应填写装车单,装车单中应注明货物的数量、重量、规格、颜色、外观状况等项目,且经甲乙双方签认,装车单随车携带。
3、货物到达时乙方应出示装车单,甲方、监理、景观公司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景观公司。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乙方卸车的货物数量及规格等与装车单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2、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送货、每迟延壹天应赔偿甲方违约金伍百元,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3、交货前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4、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十、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算完成之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字日期:20xx年__月__日
签字日期:20xx年__月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