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切实保障实验器材及过程的安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4月26日
二、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发生各种大小安全责任事故。
三、责任划分:
1、实验管理员为学校实验室的第一责任人;
2、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四、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及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法规、政策和要求,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热爱科学实验工作。熟悉有关学科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规定的各项实验内容、操作和要求,熟悉各种仪器、设备、药品性能和用途,能协助教师做好实验准备,及时准备好教具、仪器和药品,并事先检查,以保证实验课的组织、安全工作。上好实验课。
3、支持教师充分利用现有仪器设备制作新教具和开展课外活动。
4、课后及时将仪器设备整理(或洗涮)好,加强管理。
5、做好器材管理工作,各类器材、仪器、药品、购进或调出后要及时登记;每学期结束前清点器材、仪器、药品;平时及时填写使用报告;损坏的器材、仪器,要及时修复,保证器材、仪器安全可靠;无法及时修复的,应及时报损:有完善的器材、仪器等出借和赔偿制度。
6、教具、仪器、药品要分类编号,妥善保管。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时,应严格按规定办理。
7、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水源、电源、火源等情况;确保安全,杜绝事故。
8、向校外借出仪器设备,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每学期结束,对所管理的财产进行检查,核对账目。
9、搞好室内的环境卫生,保持良好的秩序,为师生创造良好的环境。
10、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掌握科学的管理方法。
11、以身作则,做好学生的表率,做好管理人员本职的工作。
12、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实验教师、共产党员、在校教师应身先士卒,积极做好正确的处理、善后工作。
五、责任追究:
1、实验过程中由于学生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监护人)承担责任。
2、上述安全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由责任部门的主管负责检查记录,由校长室考核,跟责任人的学期考核挂钩。因忽视安全,管理不善,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徇私,师德败坏等,对学生造成伤害的,视其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责任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并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晋级、评优、评先。
3、对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报上级部门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本责任书供本校使用。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因负责人变更则由接任负责人相应履行职责。
2、责任书一式两份,岗位负责人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各执一份。
3、如安全责任书未完善之处解释权归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校长(签章):
实验室管理员(签章):
20xx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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