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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议规章制度

2024-04-07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公司安全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

  二、会议类别及要求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1.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办公室召集,总经理主持召开。

  2.参会人员、时间、地点根据会议需要由召集人在会前书面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部署下一步工作;

  (2)解决、决策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重大事项;

  (3)总结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及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预防措施;

  (4)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5)审定考核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

  (6)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处理和通报等。

  4.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及人员签到,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办公室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二)总公司每月安全生产例会

  1.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召开。

  2.安保科、主营分公司、出租公司、汽车修理厂、机动车培训站、燃料供应科主持行政工作的正职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参加。

  3.会议每月第一周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地点由召集人通知。

  4.会议主要内容

  (1)宣贯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研究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

  (2)安保科通报安全检查情况,分析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参会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4)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5)检查上月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过处理;

  (6)通报表彰安全生产典型和事迹;

  (7)研究布置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有关安全宣传活动等事宜;

  (8)布置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9)需要在例会上研究解决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5.安保科负责会议记录及人员签到,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部门。安保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三)分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1.每月召开一次,由本部门主持行政工作的正职召集并主持召开。

  2.安保科、燃料供应科、出租公司由部门班子成员、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主营分公司由部门班子成员、路队长、安全员参加;机动车培训站由部门班子成员、部门工作人员、教练员参加;汽车修理厂由部门班子成员、班组长、安全员参加。

  2.会议安排在每月月初召开,具体时间、地点由召集人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检查上月部门安全情况,分析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

  (3)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4)分公司路队长汇报总结上月安全情况,存在问题,路检路查工作情况。(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汇报总结上月安全情况,存在问题,及安全巡查工作情况)

  (5)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

  (6)布置下月安全检查、宣传、活动,准备各分公司、各部门安全学习内容等事宜;

  (四)分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每月职工安全培训学习

  1.每月召开一次,由本部门主持行政工作的正职召集并主持召开。

  2.部门全体人员、安保科专职安全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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