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社保局:
你局《关于给予陈小平、张平行政开除处分的请示》(武隆人社文〔20xx〕71号)收悉。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办法》规定,经县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给予陈小平、张平2人行政开除处分。请你局按程序办理。
此复。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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