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应急预案
为完成下达的紧急任务及非工作日处置其它重大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单位遇有紧急监测任务或重大突发事件时,值班员应及时向站领导汇报,并根据站领导的指示作相应处理;
二、如要通知相关人员到岗,由值班员负责将时间、集合地点及其它要求传达到人,并随时保持联系,单位联系电话为机房值班座机;
三、发布召集指令的站领导为召集人,被召集人员必须统一听从指挥;
四、如需制定实施方案,由相关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方案须在人员到岗前提交召集人;
五、被召集人应保证手机打开状态,无特殊理由应按时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目前暂定),确有难以克服的困难,应即时向召集人说明,得到允许后方可自行安排,但须将有关情况通报值班员;
六、驾驶人员的安排,在召集前由值班员负责通知,人员集中后由召集人或指定专人指挥;
七、办公室应根据通知事项做好财物及其它后勤保障的准备工作,并根据需要负责做好与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工作;技术保障由业务室负责;
八、应急结束后,单位对应急行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将予以表彰,对有重大贡献者,除精神奖励外适当给予物质奖励;对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者将给予经济直至除名处罚。
九、本预案发布之日一个月后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