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按照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__]30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字[20__]106号)要求,结合我县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基金风险处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各科科长为组员的基金风险处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基金管理工作中发生的风险处置工作。
二、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监管
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内控制度,形成科室之间、岗位之间和业务之间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内控机制。
三、加大对医疗保险待遇审核的监控力度
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对医疗保险业务风险点的监控,加强对待遇审核和发放环节的监督,严格按政策办理各项业务,防范医疗保险欺诈行为。
四、建立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
利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构建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系统,将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作为医疗保险基金风险预警监测的关键性指标,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分析。当统筹基金结余预计不足以支付下年度医疗保险待遇时,启动基金预警预案,及时报县政府和市人社局采取相应措施筹集资金,确保为参保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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