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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规定

2022-03-2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1.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下班以后公车停到指定位置,车钥匙放到前台。

  1.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理申请调派,总经理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予派车。公车非紧急事件,非现金支取业务,不得使用。

  1.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1.4 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1.5 费用报销

  1.5.1 公务车油料由财务部发放油卡加油,或由司机代付,回公司凭发票实报实销。

  1.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及时报告。

  1.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理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1.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1.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1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1.1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双方承担比例。

  1.1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公司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13 发生人为原因造成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3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1.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公司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1.15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16 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17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18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19 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20 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1.21 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接货时应仔细清点所装货物内容,做好交接记录,送达目的地后应准确发放所需物品,并与接收人做好交接登记工作,不得擅自挪用运送货物,如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

  1.22 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车内禁止吸烟;

  1.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1.24 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1.25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26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行政部对其负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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