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门卫工作的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门卫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门卫登记制度。
1、任何来访人员进校,要热情接待,并认真查问,问明找谁,都必须填写《来访登记单》,门卫须先与被访部门或老师电话联系,获准后方可进入学校访问。
2、若遇被访人员不在校,应向来访人员做好“谢绝来访”的解释工作。
3、教师上课期间不接受访问。若遇被访老师正在上课,应让来访人员等待老师下课(期间可让来访人员在传达室等候)。
4、禁止来访人员直接找学生。若遇来访人员(含家长)找学生的,应电话联系班主任或部门领导。遇送学习等物品的,请家长注明学生就读的班级和姓名,由门卫设法转交,也可与学生的班主任或老师联系,让该生自己到门卫室领取。
二、来访人员访问结束离校时,门卫保安或工作人员应向来访人员问询,情况正常方可让其离开学校(若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校领导)。
三、做好本校教职工(含临时工)的出勤记录,包括教工上下班以及中途离校与返校的时间。并定期将出勤记录交书记办公室存档。
四、遇学校组织重大活动如考试、升旗等,原则上不接受访问(特殊情况先请示校领导)。
五、门卫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或未认真执行的,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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