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乙方工作需要,增加一间租房。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增加出租房屋:右边第二间门面 。
2、该房屋的租赁期根据乙方的需要而定,(开始租赁日期为年月日)。
3、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伍佰元整), 此租金在整个租赁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上涨或下降。
4、租金支付方式为乙方使用结束后一次性付清。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收款凭证。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做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电话:
签约代表:
乙方:
电话: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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