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2024年度采购合同

2024年度采购合同

2021-08-09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为了双方建立长期往来的友好关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规定交易的基本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特制定本合同。

  一、物料编码、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以上单价为含17%的增税价格,具体交货物料、数量及日期以我方盖合同章的订单为准!

  如批次采购订单中出现本表中未注明的零件,则参照同规格机型单价执行计价。

  产品表面需为黑色面漆,如有油漆等质量问题可向卖方提出返工及索赔。

  二、质量和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和环保、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样品质量相符合,满足买方装配和使用的要求。

  买方图纸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的标准验收;签订了技术协议的,按双方达成的技术协议中的质量条款执行。

  产品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一年,三包期限自买方主机产品销售之日起计算,同时产品零部件使用时间不得少于20__小时,以上时间以先到为准。

  产品在三包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予以更换、修复和赔偿损失,逾期更换、修复或赔偿的,按产品价款的2‰/日承担违约金;买方有权根据需要自行更换、修复故障产品,并由卖方承担相应费用。

  卖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厂家、质量要求的,应按买方要求更换或退货,并承担该批次产品价款一倍的违约金。

  三、交货及验收

  1、承揽方不能按规定的数量、时间交货的,必须在接到定单后2个工作日内向定做方申明迟交或提前交货的理由及交货预定的日期、解决办法等,双方协商解决。

  2、以图纸及技术协议的要求进行验收。

  3、正式验收:初验后【3】日内为验收期,定做方按照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质检报告单为据,验收期限届满且定做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定做方应及时将结果通知承揽方,定做方以验收合格数为最终入库收货数,该最终验收结果并不影响定做方享有的质量三包权利。

  对于不合格的产品,承揽方应在【7】日内按照退货流程取回,并在【10】日内重作、返修并运送至定做方指定地点接受定做方验收,期间所造成的损失一应由承揽方承担。

  逾期未取回的,定做方可按【200】元/天的标准向承揽方收取场地占用费用(该占用费仅是对定做方场地被迫挤占的补偿,并不导致承揽方对于该宗货物风险及保管义务的转移),逾期未取回超过【15】天的,定做方可视同承揽方抛弃行为,自行将产品处理。

  4、承揽方应当保证所售产品无权利瑕疵,若定做方使用承揽方产品而受到第三方追索的,由承揽方负责解决及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造成定做方损失的,由承揽方负责赔偿。

  四、交货地点和方式:

  承揽方送货到定做方指定仓库。

  五、运输方式和费用:

  承揽方负责运输,承担运输费用(含保险费)。

  六、包装标准:

  承揽方按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和样品的标准及定做方的要求包装产品,采取防锈、防腐、防碰措施,承揽方承担包装费用,包装物不回收。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和资料:

  产品具有出厂日期、编号等铭牌标识,并附有装箱单、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和检验书等质量证明。

  八、检验和异议:

  定做方按国家、行业标准和样品的标准对产品质量和数量进行检验,并在【3】日内出具最终检验结果并将结果通知承揽方,定做方以验收合格数为最终入库数,该最终验收结果并不影响定做方享有的质量三包权利;承揽方批量交货的,定做方可抽样检验。

  产品不符合约定的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质量标准等要求的,承揽方应承担检验、退货、更换、运输等费用。双方签订的技术、质量协议以及承揽方的承诺对检验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如有对于退还货存在异议,承揽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定做方提出。

  九、产品回购:

  承揽方所供产品超出合同量的,承揽方根据定做方的通知予以回购。定做方负责回购产品的运输,货款由承揽方在定做方应付而未付的承揽方货款中扣抵或者直接支付给定做方。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货到验收合格且卖方按买方入库总价款开具的17%增值税发票在买方财务入账后,扣除承揽方铺底20万后,定做方在二个月内以按下述支付方式支付货款。

  承揽方根据定做方提供的收货记录汇总表作为应开发票清单,承揽方收到清单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票并ems寄出给定做方。发票以ems方式邮寄,邮寄地址:中国湖南省宁乡金洲新区金洲大道东128号,单位名称:湖南星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收件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若承揽方未按此邮寄发票,导致定做方未及时收到发票或发票遗失,所有损失由承揽方承担。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电汇

  十一、备货库存:无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守约方可在其生产经营所有地县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价格为合同有效期起始日起执行的新价格

  2、买方与卖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保密协议,质量保证协议,卖方的服务承诺以及买方的订单等作为本合同附件。

  3、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厂家授权销售资格证明、产品出厂及销售价格表,如实告知产品的成本和利润,承诺给予买方市场同期最低价,并配合买方进行市场调查、核价,同意按照买方要求根据成本下降等因素相应调整合同价款。经买方查实卖方价格高于市场同期最低价的,卖方须给予买方差价补偿。价格高于市场同期最低价5%以上的为价格欺诈,除按已采购总数量补偿差价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差价2倍以上的违约金,情节恶劣的,买方有权拒付货款,直接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再发生业务往来。

  4、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对买方业务人员赠送财物、不得向买方供应核准经营范围外的产品,否则,买方经查实后可以拒付货款、解除合同,同时卖方应按赠送财物价值的10-20倍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给买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买方将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5、卖方不得单方毁约或拒不严格按合同履行,否则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战争、火灾、洪水、地震,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如期执行本合同,则双方进行协商,根据实际受影响的程度顺延合同执行期限。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书面协商确定或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之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