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巡视反馈问题(莲都)整改任务分工方案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中央巡视反馈落实减免房租政策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的函》,莲都区对照20xx年以来应对疫情的房租减免政策,按照责任分工由相关责任单位分头开展自查。
一是国有资产经营类房产出租单位10家,经区属各国有企业摸排、统计,此次涉及符合减租条件的承租户共446户,总计需减免租金671.35万元;截至20__年3月18日,已全部完成减租;二是5000平方米以上商场经营主体1家,为丽水市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拨付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政策补助资金84.65万元;三是丽水莲都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综合体入驻在丽水市绿谷信息产业园天宁孵化基地,丽水莲都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综合体运营方(澜蓝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共为园区55家经营单位减免2-4月房租,拨付澜蓝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疫情房租减免补助19.32万元。
下一步,区发改局将组织全区各责任部门对执行房租减免租金政策文件情况再检查、再梳理、再落实,同时举一反三,确保发现的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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