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域结出的硕果,它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对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认为制度也好,法律法规也好,关键在于执行,只有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以身作则,模范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才能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在中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法典。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党员干部要带头强化宣传,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通过电视、广播、发放学习资料、开展专家讲座、进行案例解读等多种方式把民法典各条各款讲深讲透,宣传到位,培养群众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家喻户晓,让民法典走到真正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党员干部要带头维护民法典,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各级行政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党员干部要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在执法过程中,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意识,规范自身行为,明确活动范围和界限,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做维护民法典的模范,坚决杜绝随意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利用手中公权谋取个人私利等违法行为。
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今后我会在工作、生活带头遵守、敬畏民法典,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敢于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在阳光下行使权力和开展工作,做遵法守法的模范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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