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月4日),腾冲县人民政府收到云南省政府转交的《民政部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腾冲县设立腾冲市的批复》(民函【20xx】248号),批复明确指出,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腾冲县,设立县级腾冲市,以原腾冲县的行政区域为腾冲市的行政区域,腾冲市人民政府驻腾越镇山源社区官厅小区81号。腾冲市由云南省直辖,保山市代管。
腾冲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xx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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