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女, 族,身份证号码: ,系 (亲属关系)。
现乙方受受害人供养的全体亲属委托(特别授权,即包括承认、放弃、变更、调解与和解)处理死亡的相关善后事宜。
,因于20xx年8月24日在井下作业时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于 年 月 日出生,其原身份证号码为:,其供养亲属情况如下:
父亲: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母亲: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妻子: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子女: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为妥善处理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抚养费、赡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合计人民币 万元。
二、付款时间与办法:甲方将上述 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乙方负责将该 万元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就此事保证供养亲属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九、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捺印)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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