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苑业主、物业使用人、您们好:
随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xx)穗越法民一初字第3654号和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穗中法民一终字第6179号及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到达本人手上,以“罢免业委会主任”为名号的“维权”人士,在一年多的“维权”行动中,因其中3人捏造事实,侮辱诽谤的行为,被本人诉诸法院,20xx年1月3日终审判决,20xx年1月4日裁判文书生效。被告阮礼文、谭昭明、梁嘉仪败诉,3人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天内,为本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用书面向本人赔礼道歉。但阮礼文在裁判文书生效后,继续对本人名誉的侵害。至今针对本人的所有悬挂标语横幅、摆放的展架文章、乱张贴的大小字报和彩报仍在捏造事实侵害,本人保留追究的权利。
本人自20xx年入住小区,正值筹备成立业委会之际,在维护小区品牌和调解各方利益上,本人以积极主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办事,并在20xx年4月2日成立业委会,在有发展商、大业主当选下投票当选首任主任。在业委会工作中,本人一直以诚待人,得到其他业委会委员和业主代表的协助,使小区受到社会各届一致好评,因此在公平民主历届的换届选举中,一再高投票被选举为委员和主任。
在10多年的业委会工作中,主要为业主工作包括如下:
一、地库东风路墙壁和部分地面及三期三楼平台渗水入屋,至使业主遭受极大损失却无法确认属责和赔偿,通过和物管公司专业知识的协调发展商,使其承担庞大维修保质工程费用。
二、根据小区外立面受影响,督促要求发展商完善司马街商铺空调影响外立面修饰和二期二层空气流通改造。
三、和业委会共同努力向发展商追回二期维修资金132万多元及在亚运会前夕,和业委会与原东风街领导及物管公司共同努力下追回发展商三期维修资金177万多元,促成政府部门承担三期北面飘板维修及清洗外墙的庞大维修工程费用。
四、两笔共300多万元维修资金,经由发展商提交的名单公示,业主无异议下合理分配到各业主帐户。与业委会委员据理力争,促使发展商把会所无条件交还全体业主,估值1300多万元。
五、大力推广小区品牌效应,争取公共区域利益最大化,使小区业主的公共区域物业资源增值253万多元归全体业主所有。
六、严格监督小区公共物业维修工程,利用本人专业现场取证和监督质量,使小区数拾例一、二、三期天面、外墙等维修项目确保了质量,确保合理支付维修费用。
七、多次因业主不慎做成的火灾事故(无论白天或深夜),接报后放弃一切,不顾生命危险第一时间赶往事发现场或带头进入现场指挥抢救等,和物管公司把火灾扑灭萌芽中,将业主损失降至最低。
八、8.29水浸发生时,与物管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埸指挥抢救业主和财物,协调相关政府负责人,日以继夜会同各委员向自来水公司追赔数千万损失,成为受损区域赔偿最早、最完善的小区。
九、大力推动和捐助小区老人活动中心成立。支持开展老人活动中心各项活动。
十、认真听取业主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政府部门、发展商、物管为业主排忧解难,搞好小区各项工作。因此多年被政府部门作为业主(业委会)代表,参加相关法例的省、市立法听证会代表和以苑业委会成功运作的模式在广州市推广和授课。接待由上海市人大主任领队及广东省、广州市等相关单位领导到小区调研。
十一、开好业主代表大会,使会议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下讨论,审议和完善各项事务,使小区民主议事延续至今。
十二、认真负责听取业主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监督物管公司履行物业委托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义务等。
最后,本人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十多年,虽未能使每个业主满意,未能满足每个业主的要求,但自问问心无愧,本人从未利用业委会主任职权谋取私利。业委会工作是维护广大业主利益的,但却遭受“一小撮”为了一己之私利的人侮辱两年多,被他们用大字报,拉横幅捏造事实诬告,还遭受3次无理追打(1次在法院对开停年场、1次在业委办公室、1次在2座转弯角),家门被扔鸡蛋,被暴力踢门滋忧,无数次辱骂和挑衅儿子及媳婦,现有家不能归,儿孙满堂却无法随意相见。为了小区的安宁,为了业主和睦相处,忍受了两年多,如今依然遭受“一小撮维权”人士的侵害。各位业主眼见为实,试问,如他们所说的,为何他们不能诉诸法律,让本人受法律制裁。而是通过不文明,不道德,不知廉耻和不择手段的方式打击本人。因此“一小撮维权”人士,不惜成本的用心,路人皆知,业主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小撮维权”的骚扰已经严重影响小区广大业主安居乐业的环境,长此以往,苑小区必定贬值,请各位业主、物业使用人三思。
苑业主委员会
主任:
20xx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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