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市路号。
协议人:,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X年XX月XX日生育一子,取名。现协议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与自愿离婚。
二、儿子由抚养,由每月给付抚养费X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XX万元,现协商归所有,由一次性给付现金XX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XX万元,归所有,向张某支付XX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可在(时间)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时间)送回居住地;如临时探望,可提前X天与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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