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城乡统筹,实现更加充分的城乡就业
1、突出“两个服务”。突出为求职人员服务,突出为企业用工服务。突出求职人员服务,即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求职职务;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为大中专毕业生求职就业服务。
2、进一步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一是加大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特别是小额担保贷款、减免税费和“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二是全面开展援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活动。
3、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县、乡(街道)、村三级服务网络,确保劳动力市场信息及时向乡村发布,实现企业用工信息与农村劳动力的有效对接。二是做好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统一的合法权益维护机制。三是继续开展“春风行动”。以多种方式为农民工服务。
4、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加大农民工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
5、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和自主创业。
6、积极推进劳动派遣,一是促进劳务派遣政策的全面落实,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巩固现有派遣成果,围绕我县产业发展和企业调整成果,围绕我县产业发展和企业调整结构需求,加大劳动务派遣力度,逐步将劳务派遣延伸至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高危企业和公益性岗位,拓展劳务派遣数量。
7、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二)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障覆盖面,抓好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把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作为进一步扩面的重点。
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一是积极研究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能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街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办法。二是进一步健全退休审批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确保”质量,巩固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并100%社会化发放成果。三是加强业务经办基础管理,进一步完善经办业务规程,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养老保险代收代缴窗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征缴力度,严格待遇支付审核,不断完善基金支付监控措施。认真防范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风险。
3、严格监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全程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征缴、保险金发放和基金管理的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骗取冒领保险金,拥用基金作为,确保基金完全完整。
(三)以劳动合同管理为重点,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1、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继续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计划”,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2、积极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加大劳动政策的宣传,及时化解集体上访事件规范劳动合同的使用,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案的发生。加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的调研,每半年召开一次典型案例分析会,不断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水平。
3、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为重点。一是建立健全监察体制,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处理,主动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劳动纠纷群体、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二是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推行“网络化”监察,将执法责任和执法目标挂勾,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网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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